千万不能浪费了。
一顿洗刷刷之后,现在它白白净净的,即使再弄一碗来也不会同这碗一般加料加的这么充足了。
白璇再次英勇崛起,劈手夺过神祇手中的碗一饮而尽,满足的擦了下嘴,又恢复了些许精力,她想起来了。
那是在距今年代已经十分久远的事情了,十多年前,在白璇还是一枚小小少女的时候,已经开始喜欢自己编写故事了。那个时候的小白璇很看西游记,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最爱看的一幕就是孙悟空被压五行山后被路过的三藏法师解救脱困的情节。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骑白马的人是四大皆空的和尚。这让小小白璇很不满意,转念一想,不满意就自己写一个好了,于是白璇的作者生就这样涯拉开了帷幕。
那个年代正是美少女战士风靡的时候,两相结合,白璇决定写一个美女救英雄的神话故事。孙悟空是神仙,所以白璇笔下的男主也是神仙,美少女战士中的终极大Boss是个女人,所以男神被坏女人抓走了,等待着白璇笔下的女主去拯救,故事情节很简单,那时的她脑袋里装满的还都是王子救公主的童话。
白璇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一人物能和那神秘的男子贴上些关系。虽然当时还只是小学生的她只是寥寥数语描述了男神被坏女人抓走关了起来流落到凡间等待着女主前来搭救简单情节。可是如果书中的人物活了的话,那么小说中的文字也就仅仅只不过是一种概述,其中的空白都会被真实的生活所填补。
而且白璇很相信她的那种预感,在她见到叶生的时候就简单的思考过。一件事物的生都有原因可遵循,她应该也不会无缘无故的一觉醒来就来到了这里,而且还碰到自己笔下的主角,遇到之时又是小说弃坑时所描述的情节,白璇觉得自己已经摸到了真相的门槛。
降云斗篷的中的男子样貌极美,而她记得自己对男主外貌的描述是这样写的“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他更好看的人了。”那句话被用铅笔端端正正的写在新买的笔记本上,带着孩童时期最美好的期待,让时至今日的白璇都记忆犹新,哪怕现在的她已经掌握了大量的词汇,可以多元化的对故事中角色的外貌进行详细的描述,却始终不及当时那幼稚而笼统的句子中所包含的感情和期待。
在那个全民对神佛的了解还停留在拯救世人普度众生的日子里,没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邹狗,也没有大道无情世人皆蝼蚁。
白璇将她能想到的一切美好的品格都添加到了男主的身上,而这么完美的男主白璇把他留给了自己。没错,那是白璇的作者生涯中唯一的一次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女主角的小说。可惜的是,白璇还没写到男女主人公相见,那本承载着粉红色期待的笔记本就被同桌的男生从书桌堂里翻了出来,在班级里大声的朗读过后又是联合了一群调皮捣蛋的男孩围着她一顿嘲笑,白璇在伤心气愤之余也断了写下去的念头,所以第一本小说就这样夭折了。
时过境迁,笔记本虽然改为了日记本,可终究是保存了下来,和其他的本子一同存放在白璇卧室书架下方的柜子里,大学毕业后有次整理书柜的时候白璇还曾翻起过。虽然写着小说的纸张已经被撕去,可人物简介却因着和封皮连在一起的原因而保存了下来。
白璇当时还想要将男主角的名字用在她的新小说之中,可惜还没有实现,就已经穿到了小说之中。
当初还是小学生的白璇为男主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澹、云、楼。
那个人会是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