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动作不停,手中刀光飞舞,闪烁在人群之间。宛若一朵朵盛开的白莲花,明亮美丽。不过,这美丽所带来的却是步步杀机,剑花飞舞之下,必有士兵丧生。
“噌!”
这边刚刚斩杀一人,侧面便刺来一柄长枪,夜冥殇刀鞘后背。
“铛!”枪尖不偏不倚,刚好刺中刀鞘。
长枪,乃兵中之祖,兵中之王。在古代,不管是哪个国家,最开始出现的兵器都是长枪。为什么?就是因为它可以最有效的击杀对手。长枪长,约两米,枪尖枪杆是一条直线,动力大还稳。锐利处唯有一枪尖,因受力面小,力量大,贯穿性也大。一旦被刺到,就算是将军的铁盔都防不住。
可是,现在竟然被轻描淡写的随便一挡,就挡住了。而且是背对着他,完全不适合发力的情况下。
“呲啦!唰!”
夜冥殇挡开身前的敌人,转身之际用刀鞘划开敌人的枪尖,一个转身,刀光划过,干净利落的就结束了这个枪兵的性命。而与长枪正面碰撞的刀鞘,却是丝毫未损。不止刀刃锋利,刀鞘也一样坚韧,果真乃神兵!
连杀几人,毫不拖泥带水,手起刀落,干净利落。游走队伍中间,身似蛟龙,犹若灵蛇,一点都不会被伤到。往往华光一闪,就是几条人命。
夜冥殇的前世乃是杀了千万人,近乎荡平魔界的杀王爷。征战一生,最擅长的就是战斗,最不怕的就是人多。几百年的生命力,早就总结出了一套独有的杀敌技巧,最是善于以一敌多。靠着这套方法,足以在万军中来去自由。
唰唰唰!!!
一道道绚丽的刀光划过,一朵朵美丽的白莲花开放,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死去,一道道白雾被吸收。
夜冥殇,显然成为了一个人肉收割机,杀人速度让人发指。这些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老兵在他手中,简直和三岁的孩童无异。照这么下去,这一百来号人很快就没了。
邓杰的心在滴血,这些都是曾经一起打过仗的战友,眼看的他们一个个白白的送掉性命,他于心不忍。可是,他又命令不了他们,指挥权,完全在那大汉的手中。他,充其量也就是个队长而已,而且队长的位子保不保得住还另说。
大汉,早已是瞪大了眼睛,震撼于这恐怖的战斗力,震撼于这冷血的屠手。
“快!再叫人,把附近的人都给我叫来,所有人缘都给我集合!拿下这个乱党!”大汉疯狂地大喊着,下了命令。
军人的行动力是很快的,夜冥殇这一百来人还没杀完,远处又传来了阵阵脚步声。
十个
二十个
五十个
一百个
······
越来越多的人赶了过来,俨然黑压压的一片,声势惊人。
“人倒是不少,不过···有用么。”夜冥殇将最后一人毙于刀下,任由他化成白雾被吸入魔刀。接着将刀斜握,刀鞘往上一顶。铛的一声,刀把插入了刀鞘,卡的紧紧的。
一把一米来长的唐刀,俨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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