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手持扩音喇叭,正在用当地化高声疾呼:“全市的人民们,楚向北将军带领着部队已经在F市与反抗军战斗了半个多月了,整个部队原本3000多人已经打得只剩下不到八百人了!”
“现在,他们更是已经弹尽粮绝,只能用军刺和匕首去和反抗军拼命了!”
“当兵的人为国打仗的确是天经地义,可是你们也是这个国家的人!”
“当兵的是为了什么在打仗,又是为了谁在打仗啊?他们不是为了升官发财,更不是为了他们自己,他们是为了救临时首都内的二十万难民在打仗啊!”
“他们保护人民群众的确是天经地义,可是,扪心自问,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为那些当兵的做点什么呢?我们不能让他们孤军奋战啊,更不能让他们几百个人就去跟反抗军好几千人拼命哪!这既让人寒心,也不公平!”
“我虽然不是你们国家的人,但是我也愿意在这里献身!”
“此时此刻,我希望你们抱着和我一样的理想,走上前线!”
“去帮助他们,帮助你们的国家!”
聚集在广场上的男人们顿时便开始鼓噪起来,大漠自古民风骠悍,从来就不缺血姓。
女记者深深地吸了口气,又猛然握紧粉拳,语气高亢地道:“我的国家曾经也遭受过苦难,但我们坚持过来了,那你们的国家呢?是否有和我们一样的血性呢?”
男记者不失时机地跟着大吼起来:“大家,我们跟反抗军拼了!”
女记者回眸微微一笑,旋即转身向着F市方向大步而去,满头白发的市长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一把手枪,当下朝着天空打了一枪,聚集在广场上的好几千市民们顿时便如同决了堤的洪水,在警察的指引下,涌了出去。
而且,这一路上不断有附近各个村子的人纷纷赶来,加入洪琉。
等这支队伍走到F市镇时,人数已经由四五千人迅速增加至将近一万余人了。
…………F市北十里,大路上。
几百名恐部分子正沿着公路浩浩荡荡地南下,坐在吉普车开在最前面的赫然就是那天在树林子里,楚向北送了一挺机枪的恐部分子投资,左右相随的是他的两名最信任的手下,再旁边还有十几个高级人员。
这么多恐部分子在公路上大摇大摆地行动,却把两边的村民吓个半死。
不过今天,这些恐部分子却似乎改了习姓,似乎根本就没有冲进去肆虐的念头。
事实上,他们也的确不是出来抢劫的,他们此行是来救政府军的,他们虽然是恐部分子,但到了这种时候,也有一颗爱国心,而且楚向北不仅赠送了一挺机枪,而且还给了天大的利好,让他们的人找到了很多武装,这份恩情必须报答一番!
当然,他也有自己的小算盘。
恐部分子不可能当一辈子,如果能趁着这个机会洗白,堂堂正正的做人,也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