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已经深入了兀立来大沙漠了,虽然还没到沙漠的的最深处的中心地段,但是离沙漠边缘有一百多公里,已经算很深了,四周只见漫天黄沙,细沙堆砌的丘陵,在阳光的照耀下,略微散发这细微的金光,仿佛都是金沙一般,美极了。
美则美矣,不过环境太恶劣了,头顶的太阳态度,四周的空气太干燥,刘海从飞车上下来一会,后背便渗出细汗,这还是他如今有筑基一阶巅峰的修为,再看马周义,额头上都有豆大的汗珠子留下来。
“还没有完全到地方。”马周义说道:“这个地方我以前来过,就在这周围不远应该有一片绿洲,不过我得下来仔细看看,确认下具体怎么走,以前是和原来的老板到沙漠里捕捉兀立来苍鹰,到过这一片,但是不是很熟,所以要仔细确认一下。”
“布鹰?”
苏叶愣了一下,问道:“兀立来苍鹰不是被称作兀立来大沙漠之魂吗,怎么还可以捕捉?”
马周义笑着道:“沙漠四周的人虽然把兀立来苍鹰看做沙漠的宝贝,但是政府并不禁止人类捕捉这种苍鹰的,兀立来苍鹰数量众多,并非是保护动物,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人们想要猎鹰随时都可以,而且沙漠还有一个古老的传统,能够捕捉到兀立来苍鹰的人被看作是沙漠的勇士,只是大漠苍鹰太难捕捉了,它们机警,速度快,又特别凶狠,而且还性子暴烈,就算被人类捉到,也会绝食求死,极少有人能够养一只活的成年兀立来苍鹰,除非是那种用苍鹰蛋从小养大的。”
“原来如此。”苏叶点点头,然后又好奇地问道:“那你们上次进沙漠抓到兀立来苍鹰了吗?”
马周义摇摇头,说道:“没有,露卓市不少有钱人想要一只凶狠的兀立来苍鹰做宠物,可惜,弄一只活的野生兀立来苍鹰太难了,所以市面上的兀立来苍鹰宠物基本上都是人工孵化的,从小训练,没多少野性,也抹掉了凶狠之气。”
“野生的兀立来苍鹰真的性子那么烈,被人抓到就绝食,自己活活饿死?”
马周义肯定地说道:“是的,本来我也不信,不过亲眼见过之后,不得不感叹,上次那个老板为了抓兀立来苍鹰可是花了大本钱,用人工养殖的黄金虫做诱饵,老板你可能不知道,黄金虫是兀立来苍鹰的最爱,那一次我们其实抓到了一只翅展足足有两米八的兀立来苍鹰,不过抓到之后,这只苍鹰就什么食物都不吃,就算是黄金虫也不吃,最后活活饿死,气的那个有钱人扒了毛做成了肉菜吃了……其实沙漠的人之所以把这种苍鹰看做是兀立来大沙漠的代表,的魂,就是因为它们的性子……”
越听马周义说,苏叶越是心动。
这兀立来苍鹰他已经见过了,体型大,威猛,如今又知道它性格烈,难以驯服……要是能抓一只来当宠物,想必不错。
本来进沙漠是抓黄金虫的,如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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