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叔叫苏施过来。
苏施走到他跟前,低着头等他下句话,却不见冯叔有什么动静。
她抬起头,冯叔还是那套赭色衣裤,面色干黄,身材精瘦,竟是丝毫不显老态。千沟万壑的脸上凸着那双眼睛,虽然浑浊,但仍十分锐利,像是一把利刃能剖进人心里。
在这偌大的李府,任凭风疏雨骤几十年,他从一个青涩的毛头小子,到一个干练的壮年男子,再老如今手段不减当年的风霜老人。
罕少言语却心中有数,行事沉稳,冯叔跟随了主人李鹤山从总角之年到五十有六,也见证了李府从米店营生的小康之家到现下依托仕途的巨富之室,更陪伴了小少爷李颂臣几年的成长、上进。
如今,他便成了李府一株风刮不动、雨浇不走、根深叶茂的老树,李鹤山对其亲近、敬重,都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赌在他身上;他也从不辜负老爷的嘱托,交代的事都干得妥妥帖帖、漂漂亮亮,让李鹤山放了一万个心。
作为如此忠心不二、被老爷信赖,被下人尊崇的人,冯叔成了李府永远的另类:很显然,他不是主子,但又甩了贱生贱养的奴才一大截,或者说就算是奴才,也是比云总管家还要尊贵上几等的高级奴才。
除了李鹤山,没人能使唤他,连李府的正室夫人王氏见了他都颇亲和,两个庶出的娇贵无匹的小姐李书仪、李姿仪也不计较身份、尊卑,也都跟着软软地喊一声“冯叔叔”。
可就是这样一个在李府有权有势的人,年近花甲居然孤身一人,没有家室。
这件事上颇有些稀罕。
实际上,年轻时,冯叔还不叫冯叔,或许该叫“冯大哥”。他长得不算差,五官清朗,眉目端正,一身阳刚的男子气魄,不带丁点脂粉味,性子也都是能让女人安下心去跟着的。
夫人们陪嫁来的婢女里头,几个胆大的对他也颇有钦慕之心。往往走在路上遇见了,就冲他“不小心”丢块手帕,“没仔细”遗只钗环。然后故意焦焦灼灼地寻,就指望着躺在心尖尖上的冯大哥捡起它来,喊出自己的名字,自己方能娉娉婷婷、故作矜持地从他手上接过来,故意让他瞧见自己白嫩柔软、十指丹蔻的小手,再瞧见自己羞羞怯怯、脉脉含情的眼睛,并着一张红霞染就的桃花小脸,最好让他对了眼,当场决定娶自己做夫人。
这群小姑娘没羞没臊,打的主意都挺好,想着自己不动声色、水到渠成地把冯大哥变成自己的丈夫,得着一位妙郎君,还留下一个端庄的好印象。真能这么顺利也好了,可惜,这些个美人儿唯独漏算了冯大哥的性情。
当时,大夫人王氏的一个丫鬟,名唤小蛾,年方十四,在跃跃欲试的女孩子里姿容风采可谓最为出挑。
虽比不上娇生贵养、细皮嫩肉的大家千金,小蛾却也是出落得清秀文气,性子温柔,又因在家时陪着小姐请过先生,她略通文墨,蝇头小字可谓端正,留在雪浪纸上的傲骨寒梅也很能看,说话细声细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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