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收心
“我倒不是担心迷失方向,我是担心,担心岸上到时候接应不及时。”丁德兴脸色微微红,讪讪地解释,“朱总管派去提前一步登岸的,据说是几个蒙古人,他们虽然说早已跟蒙元朝廷那边沒什么瓜葛,但,但毕竟非我族类。”
“蒙古人里头,也有很多有情有义的英雄豪杰,汉人里边,也不缺李思齐那样的坏种。”傅友德笑了笑,非常无奈地解释了一句。
最初占山为王时,他也是恨极了一直骑在大伙头上作威作福的蒙古人,而这五六年于绿林和红巾军中打了无数个滚下來,他却现,人的善恶根本不能简单的以族群來划分,像朱重九麾下的阿斯兰、俞通海这种,虽然身为异族,但是只要要你拿他们当兄弟,他们也会将肠子掏给你,根本不在乎什么一等四等,而像卷了徐州军火炮叛逃到朝廷那边的李思齐,则是放着好好的红巾大将不做,宁愿去给蒙古老爷当狗,令人根本无法将其视为同类。
不过这其中到底是什么道理,傅友德自己也想不清楚,总觉得这些事情,用一句“良臣择主而侍”根本解释不清楚,可除了这种似是而非的论调之外,其他说法与他自己看到的事实相差更远,更无法说明身边正生着的一切。
“朱总管是个英雄。”丁德兴想了想,忽然从嘴里又冒出了一句。
“至少,傅某还沒见过比他更有本事,有胸襟的。”对此,傅友德倒是非常同意,点点头,笑着附和。
二人是前后脚加入的淮安军,彼此之间本能地就有一种亲近感,在看许多问題时,观点也非常相似,因此谈谈说话,倒也不觉烦闷,正聊得热闹时,舱外忽然传來轻轻的叩门声,丁德兴赶紧起身将门拉开,正露出徐洪三憨厚的笑脸。
“丁将军,末将奉大总管命,给您送铠甲來了,您赶紧试试合不合身。”一边捧着个木托盘往里走,徐洪三一边笑着解释,目光无意中扫到傅友德,又冲后者拱了下手,继续笑着说道:“还有您的,傅将军,您的铠甲也末将让人一起也带过來了,正准备给将军送完之后,就立刻给您送过去,要不,末将干脆直接给您拿过來算了。”
“多谢徐将军。”傅友德客客气气地还了个礼,大声答允。
都是军中男儿,倒也沒那么多讲究,徐洪三冲门外打了个招呼,很快,便有人将傅友德的铠甲也送进了船舱,但是,当二人伸手掀开托盘上的遮盖时,却立刻被眼前的事物给吓了一跳,愣了愣,手掌瞬间就僵在了半空当中。
金丝甲,传说中的金丝软甲,完全由一根一根棉线般粗细的金属丝编织而成,胸口和小腹等处,还单独覆盖了几片精钢护板,将要害部位遮得密不透风,更难得的是,无论是编织铠甲的金丝,还是保护要害的精钢护板,居然全都呈乌云般颜色,无论是白天还是夜间穿在身上,都不会有星点儿反光,一旦混入人群,就很难被敌军的神箭手分辨出來。
拜淮扬工坊越來越庞大的规模所赐,如今全身板甲在东路红巾当中已经不算太新鲜,像傅友德和丁德兴这种曾经身居显赫位置的勇将,几乎每人都曾装备过一套,但传闻中西域那边能工巧匠所制,兼具防护力和灵活性的金丝软甲,却是平生第一次见到,谁也无法估量它的价值。
“是咱们淮扬大匠院刚刚开出來的,全军上下目前只有十套,大总管说你们两个都是初來乍到,怕战场上有闪失,就命末将专门送了两套过來。”唯恐傅友德和丁德兴二人不够激动,徐洪三笑了笑,不动声色地补充。
“这,这,丁某何德何能,敢,敢蒙大总管如此厚爱。”当即,丁德兴就觉得心里烫,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起來。
无论眼前的软甲是用乌金所编也好,顽铁所织也罢,编织这样一套全身甲,恐怕至少要数十丈细线,而将一块块铁锭打造成线,得花多少人工,多少时日,说是铁杵磨针也不为过,所以传说中的金丝甲,几乎每一件都价值连城,马上就要将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穿在身上,让丁某人的肩膀和心脏,如何不觉得沉重。
“请转告朱总管,傅某今晚定穿着此甲,追随左右。”傅友德早就横下心來将性命都卖给朱重九了,因此表现就比丁德兴镇定了许多,先捧起铠甲,深深朝徐洪三躬了下身子,然后迅直起腰來,三下两下将自己原來的武将袍服剥落于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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