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王位也曾多次展开过连绵的战争,但是战争的双方都是法律意义上有权继承者。另外,西方王位的产生,除了战争和继承以外,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种途径,那就是选举。在议会出现前,英国存在着由贵族、教士和高官组成的“贤人会议”(witan)。这个会议的明确职责之一就是选举或者罢黜国王。当国王的继承出现争议时,这个会议便会从候选人中选出他们认为最合适的一个。英国从899到1016年间的十位国王中,仅有三位是仅凭血缘关系即位的,其他七位都是由贤人会议推荐的与国王血缘关系较近的贵族,由绝嗣的在任国王赐予王位继承权。因此,一位大主教曾经说过,正如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英国的君主实际上不是世袭的,而是选出来的。
西罗马立国近千年,拜占庭帝国享国近千年。再看英国,自1028年威廉一世诺曼征服后至今,一共出现的四十一位国王,都是威廉一世的后人。从不严格的意义上说,英国王位,也可以说是千年一系了。只不过英国的王位继承不是中国式的严格的父死子继,而是掺杂了父女关系、兄弟关系、外孙外孙女关系,以及堂兄弟关系。英国共经历了九个王朝,然而,王朝更替多是由于上一个王朝的末代国王绝嗣,由亲戚入继大统,导致改换朝代名。欧洲其他国家的王朝更替,也都属此种情况。
西方的统治者在王位之争中却表现出了让中国政治家瞧不起的软弱性、糊涂性和不彻底性。他们根本不懂“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的真理。在中国人看来,他们的王位之争有时候简直像小孩子过家家。
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他的外孙亨利二世和外甥斯蒂芬都认为自己有权继承英国王位,斯蒂芬抢先一步登上了王位,亨利二世不服,从此领兵前来争夺王位。在第一次王位争夺战中,年仅十四岁的亨利二世经验不足,准备不充分,还没开战军队就没有粮饷,陷入饥饿,困窘之下,他居然向敌人斯蒂芬请求支援。而斯蒂芬呢,居然也就慷慨解囊,借钱让亨利二世把饥饿的雇佣军打发回家,第一次战争就这样可笑地不了了之。
数年之后,亨利羽翼已丰,卷土重来,双方再次展开大战,这次亨利很快取得胜利,斯蒂芬俯首投降。然而,双方谈判后达成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双方约定,斯蒂芬继续做英国国王,不过宣布亨利二世为他的继承人,一旦百年之后,由亨利二世登基。
另一场王位争夺的结局更富于戏剧性。英国爱德华三世的两个儿子兰开斯特公爵和约克公爵的后代都对英国王位发生了兴趣,两个家族各带一批贵族,发动了内战。因为兰开斯特家族的族徽是红玫瑰,约克家族的族徽是白玫瑰,所以这场战争被称为玫瑰战争。战争的结局是不打不成交,两大家族在战争中打出了感情,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第七,娶了约克家族的伊丽莎白,宣布约克和兰开斯特两大家族合并,结束了玫瑰战争,也结束了兰开斯特和约克王朝,开创了都铎王朝。
虽然西方的权力争夺中也不乏残忍和血腥,但较之中国式的残酷,也不可同日而语。毕竟,在西方,得到了王位并不意味着得到了一切,丢掉了王位也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失去一切,人们不会像东方一样不顾一切、偏执而疯狂。欧洲政治中有一个传统,那就是做过国王的人即使被从王位上推下来,也会受到必要的礼遇。这是骑士精神的表现之一:同情弱者,对失败者宽宏大量。因此,欧洲权力斗争中的失败者鲜有被处死的例子。在那个时代,人们无法容忍一个国王杀掉另一个国王。他们不是不知道养虎遗患的道理,却宁肯承受失败者卷土重来的后果,也不愿破坏自己的骑士风度。1688年,威廉三世征讨英国,从自己岳父詹姆斯二世手中夺取了王位。之后他网开一面,故意在囚禁岳父的城堡前的大海上不设防备,让他顺利乘船逃到法国。第二年,他的岳父就组织了一只精良的雇佣军在爱尔兰登陆。威廉三世不得不从英法战争中腾出手来对付卷土重来的岳父,虽然最后将詹姆斯赶回了法国,却因此在英法战争中失利。不过,似乎没有人因此而批评威廉的不智。
在英国,虽然国王与贵族的斗争出现多次反复,但总的趋势却是专制王权日益削弱,贵族和民众的权利日益伸张,最终导致了君主立宪制的形成。英国人很早就意识到,不受约束的专制权力必然给国家带来动荡和祸乱,所以贵族们总是不失时机地趁国王处于软弱状态时,把一道道绳索套到他的头上。从《大宪章》到《默顿法规》再到《牛津条例》,英国人根据形势的需要,一步步缩小国王的权力范围,直至内阁制度成熟,王权对国家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时,通过君主立宪制,把国王架空起来。因此,英国国王权力范围的变化史,也就是英国保守主义自由民主的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