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命,而我这个做儿子的,就是希望您每一天都是幸福的。”
牧晚秋都被信一给感动哭了,使劲的吸着酸酸的鼻子,“你干嘛要惹哭我,你是个坏儿子。”
信一小手轻拍在自家老妈哭的一颤一颤的后背上,他一个小屁孩还要安慰一个爱撒娇的老妈,他还真是操碎了心啊。
有这样一个儿子,真真的很幸福,有木有?
……
受伤的闫斯琦感觉自己马上就要因为失血过多晕倒在警察局里了,他想转眸再看看那个女人,可想到刚才看到的那一幕,他还是没有勇气再次看过去。
如果这六年,她已经忘了所有,他有何必苦苦强求。
双手放在深色大衣的口袋里,刚放进口袋的右手已经黏答答的,他转身,感觉那把还插在他腰间的匕首每走一步,都会疼一分。
眉心紧蹙,好看的唇角却一直勾着云淡风轻般的淡笑,这是那笑太苦,苦的让人不忍多看一眼。
那个拿匕首捅了他的男人追上闫斯琦,感激的看着他的同时也有对他伤口的担心,“我送你去医院吧。”
闫斯琦淡笑一下,声音很是低沉,“不用,别太放心上,刚才我那两脚也有点重。”
那个胖子走过去对闫斯琦说,“兄弟谢了,以后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们几个,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后面的几个人都对闫斯琦用力点头,闫斯琦苦笑一声,为了个女人和他们打架,女人不屑,却多了一群兄弟,也算赚了。
“赴什么汤,蹈什么火,是不是老娘一天不打你,你就皮痒痒,你告诉我你出差去了,你就到警察局来出差的,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为了那个狐狸精和别人打架的……”
一个胖女人一进警局,看到那个胖子就开始不客气的又打又骂,让整个警局的气氛,一下子都热闹活跃起来了。
胖子一边跑一边躲着,他的胖老婆一边追一边骂着,很有喜感的一幕,惹得所有人都不禁笑了,这何尝不是令人羡慕的另一种幸福。
闫斯琦抬起如被灌了铅的脚,一步一步缓慢的往前移动,不是不想离开,而是,脚下的步子是在太重。
每走一步,还插在腰间的匕首都往里深一分,可他已感觉不到痛了,再痛比不过心里的痛,可他的心,为什么会痛吗?六年前,他每天都要对自己说无数遍,他不爱那个女人,也不会爱上那个女人,更不准爱上那个女人。
可六年了,他为什么没有再爱上任何一个女人?
他努力让自己爱上别的女人,可当怀里抱着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他想到的她秀发的清香,他吻另一个女人的时候,想到的是她眼角的清泪……
沈婉灵,谢谢你还活着,谢谢你过得比他好,谢谢你让他知道,原来……你已不爱了。
“我送你回去。”宋崇明对还僵硬着身体趴在他怀里的沈婉灵轻声说道。
沈婉灵在他的怀里点了点头,“好。”
宋崇明把自己的外套裹在了沈婉灵的身上,单手搂在她的肩上离开警局。
刚一踏出警局大门,一道黑影就映入了沈婉灵的本就朦胧的视线里。
他疲惫的坐在警局门口两三米处,虚弱的身子倚在冰冷的墙壁上,一条腿直接伸在阴潮的地面上,另一条腿勾着,一只夹着香烟的手放在上面。
他低垂着脑袋,似乎很累很疲惫,就连抽烟的动作都有些颤抖,他没有看到沈婉灵从里面出来,更没有发现,她正站在不远处泪眼朦胧的看着他。
“你先回去吧,我过去看看他。”沈婉灵哑着低音对身后的宋崇明说。
宋崇明拉住她的手臂,剑眉紧蹙,挽留她。
沈婉灵睨着宋崇明的目光里很是亏欠,她快要哭了,因为害怕闫斯琦会出事,“对不起,我还做不到,我保证,送他去医院后,我就回去。”
宋崇明知道,在她哭着乞求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就留不住她了,他松开桎梏在她手臂上的手,爱情绝不是强求就能得来的。
昏黄的灯光下,他坐在那里一口一口吞云吐雾,一双水晶鞋出现在他模糊的视线里,心口蓦地一阵揪疼,其实不用抬头看,他也知道那双脚的主人是谁,因为鞋子里的那双脚,他是熟悉的,脚面上的那个清楚的伤疤,是他留下的。
他曾经残忍的对她说过,‘她这双脚不配穿水晶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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