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扬起了笑,已然做好了准备。她也不笨,该知道的也能懂得一些的,所以她回道:“这不是事实,我只是暂时居住在容凌的家里。”
“暂时居住?以容凌的身份,和你有云泥之别,他能让你暂时居住?”
“呵呵,他是个好人。”
“未必吧,你为什么不坦言承认你被他包养的关系呢?当时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你的父亲把你送给了容凌的!”
“哦,什么众目睽睽,还请你把那个众目给找出来,让我和他对质一下,否则我可以告你诽谤的!”
那记者愣了一下,一时无语。那一边,另外一个记者冒出了头,问:
“容凌怎么就能这么好心,单单安排房子给你住?他怎么就不给别的人住?还请你解释一下!”
“这个答案,可以类比,为什么现在是你在拿着话筒问我这个问题,而不是别人!”
那记者也跟着一愣,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然如此伶牙俐齿!
于是,又一个记者换上,再问。
“公安局方面说你逃走,是因为你卖了链子,然后拿了一笔巨款,怕容凌追究才跑的。那链子,难道不是你的吗?你的同学可说是你一直戴着那链子的?还是说,那链子是容凌送的,所以你卖了才害怕?可是容凌为什么要送你那样贵重的东西,这似乎是对情人才该有的行为吧?”
——“那祖母绿项链,我确实是戴了很久的,那是高氏企业的老板感谢我帮了他的忙,然后送给我的,而不是容凌送的。我之所以逃,是因为偷了容凌的一条脚链,那个脚链的价值远远超过我的祖母绿项链,我很需要钱,所以就偷了卖了,然后逃走了!”
“偷?你是说,你是偷?”记者有些兴奋了,这可是可以大做文章,吸引读者视线的!
“是!”林梦平静回答,娇美的小脸染上了一层冰霜,仿若一个视死如归的斗士。她说过的,为了成就他她什么都可以豁出去。
“那请问你帮了高氏企业的老板什么忙,让他如此感谢你?”
“对不起,无可奉告!”
“是不是你们有什么不能往外说的交易?”
“对不起,我还得接受警察的审问,不能奉陪!”
点到为止,她作势走人!
记者如狼似虎地围着她,不让她走。她一个人抵挡不住那么多的人,所以哪怕一个个的问题混杂得仿佛苍蝇一般绕着她的脑袋嗡嗡叫,她也只是站在那里,抿着唇,一言不发。
她就这样被记者包围了差不多有十来分钟,镁光灯不停闪烁了不知有多少次,才有警察赶来,把记者劝开。
那个时候,她因为记者的拉扯,已经衣裳凌乱,模样好不狼狈。但她却笑了,看着那姗姗来迟的警察,觉得他们就像苍蝇一样的恶心!
陆大队长对她说,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他需要逮捕她的,希望她配合。实际上,却是他得到了某方面的暗示。容凌现在有了落难的迹象,要针对容凌,或者说针对容家的人,自然也就跟着出手了!
痛打落水狗的事情,却是本国人士最喜爱、也最会做的事情!
林梦依然笑,看起来稚嫩的脸庞,却散发着由内而外的坚强。
“你想要逮捕我,可以,拿出逮捕令来。我想我说得很清楚,我和苏雪从来就没有仇,相反,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没有杀她的动机。而且,我逃跑的理由,也是合情合理的。你完全可以去凤凰珠宝楼查探我售卖两样珠宝的手续文件,也可以去我父亲那里核查他最近是否资金紧张。我目前虽然没有不在场证明,但是充其量,也只是嫌疑犯。所以,这些理由,都无法构成逮捕我的条件。我可以配合调查,随传随到,但是我希望你们警局这边能禀公办案,实话实说,不要夸大其词,像外面那些人面兽心的记者那样混淆事实!”
这一番话,可能是她这辈子说得最尖锐、也最坚决的一番话。她坐在那儿,仰着稚嫩而苍白的小脸看着陆大队长,陆飞革莫名地就觉得她有些凛然不可侵犯。却原来,再弱小的羔羊,也有奋起反抗的一面。
只是这种微弱的反抗,能支撑她多久?
“抱歉,我还是得扣留你!你要知道,如今你的事情上了报,外面的群众给我们的压力很大,我们必须做出一定的表示!”
“可以!”她的眼中没多少温度,不无挑衅地嘲弄了一声,“七十二小时是吗?我很期待你们能在这三天之内,把案子给破了!”
那基础法律书,她也不是白看的!
陆大队长眸色略闪了闪,微微笑着,嘴里客气地说着得罪了,让人把林梦带了下去。只是林梦刚刚被带走,他脸上的笑容,却猛地收敛了!
这个女孩,看上去不太好对付!
——
关于林梦的答记者问,以最快的速度上了电视,那大大的“小偷”二字,挂在屏幕的下角,是那么刺眼。容凌抿着唇,坐在沙发上看那节目。苗青在一边小心翼翼地看着,眼看着容凌的脸色一点点地沉了下来,心里涌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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