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之后,杨千帆突然想回家了,回到乡下毛庄镇杨家村。
其实杨千帆现在不缺钱了,完全可以打车回家的,甚至可以买个车开开。
只是他现在还不想买车,在市里可以打车,回乡下他认为坐公交车最合适。
他喜欢坐公交那感觉,说不定可以遇到熟悉的人,偶尔还可以和美女坐一起。
杨千帆的运气很厉害的,以前坐车子到市里,就有个小女孩坐他里面,两个人竟然靠在一起睡着了,最让他激动的是,他醒来的时候,那女孩子的手竟然握着她的手。
还有一次,是从市里回家,一个女孩子竟然主动拿着杨千帆的手,杨千帆当时感觉很吃惊,因为这女的是不是在睡着了,不清醒的状态下。
可是当那女孩子把杨千帆的手放在他的腿上的时候,还顺手掀起了她自己的裙子,杨千帆知道她是清醒的了。
所以杨千帆喜欢坐车,喜欢坐公车,出远门他坐火车的时候,也是宁愿坐座位的,也不会去坐卧铺,杨千帆认为坐卧铺会降低邂逅的几率。
杨千帆由于喝了啤酒,脸也有些红了,他喝酒最大的弊病就是容易脸红,哪怕是喝一瓶啤酒也会脸红的。
杨千帆上了车子之后,发现还真的只有两个空位了,两个都是双人坐,并且这两个位置都是女人。
杨千帆看了看,心中想道:“到底选哪个人跟前坐呢?”
杨千帆发现两个人岁数都差不多,都是二十岁左右,只是一个瘦点,一个胖点,杨千帆犹豫了一下,还是坐在了胖点的女孩子身边了。
他之所以选择坐在胖女孩的身边,是感觉那瘦女孩太瘦了,都看不到胸,还不如胖的好看。
其实说她胖,那也不是太胖,杨千帆到了她的身边坐了下来,然后就等着开车。
几分钟之后车子就开走了,而这个车子开到毛庄要用一个小时,车上的都有位子。
杨千帆坐的又有一点偏后,所以没有什么人注意他们,一般坐这种路途远的车,旅客都想睡觉,所以后面的人也不一定注意前面的。
大家不要把杨千帆想成咸猪手了,杨千帆不会像地铁咸猪手一样去乱摸人的,他希望可以遇到像以前一样,女人可以主动一点的,这样自己还可以享受一下。
杨千帆忍不住看了看这个胖乎乎的小女孩一眼,原来这个小女孩不是本地人,是外地来姐姐家的。
小女孩看到杨千帆看她,她对着杨千帆笑了笑,说道:“你到哪里去呀?”
“我去毛庄,你呢?”
“我也去毛庄,我去我姐姐家,太巧了,我叫孟侠,你呢?”
杨千帆一听这女孩子的声音就是外地的口音,估计很少来这里,也许还在上学呢!
那女孩不知道怎么回事,老是盯着杨千帆看,倒是把杨千帆看得不好意思了。
原来做这个女孩子是外省的,她们那个省生活条件不如这边,所以她也想嫁到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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