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下马腹冲上前去,眼角落到刚才那人落地的斩马刀上。那刀还真是锋利,落地之后,直接刺入泥土,长长的刀柄在空中微微颤动。
这刀应该不错,孙元心中一动,一把抓在手里,朝前一挥,轻易地就将一个贼人砍做两段。
“原来天下第一铁军宁乡军,好好好,某输在孙太初手中却是不冤。”说话中,那人的战马跑得更快,背影显得有些仓皇。
“糟糕,是他……”孙元心中突然一动,然后面色大变。
“他是谁?”身边,余祥问。
“此人就是刘超,竟让他逃了!”孙元一脸森然,忍不住想给自己一记耳光。这人不是跛子吗,刘超右腿就是瘸的。而且,此人武艺如同高强,身上铠甲也极是精良……我早就该想到的。
今日若是杀了他,这一战也就结束了。
如果让他跑了,岂不是让战局平添许多变数?
孙元:“追上去,杀了刘超!”
“杀刘超啊,杀刘超啊!”
所有人都同时发出大喊。
……
天渐渐亮开,然后又被飞扬而起的尘土染成油菜花的颜色,阳光下的天空如同害了肝病的病人。
追击,追击,不停的追击。
宁乡骑兵军不停换马,咬着贼军的尾巴不停向前冲,只要遇到落在后面的贼人,就是一刀挥出。
杀到最后,马刀上满是缺口,手都软得没有知觉了。
这种没有任何抵抗的大屠杀一样的仗打到最后也没有什么意思,宁乡军骨子里还是非常骄傲的,敌人越强他他越带劲。可眼前的敌人连象样的武器都没有,任何提得起精神来。
到后来,他们也懒得在动手,看到敌人,就骑马向前一冲,贼人就跪在地上大声求饶。
孙元也懒得接收俘虏,这事自有后面的马士英负责。庐凤军不堪使用,正好用来做这种事情。
等到日上中天,前方出现一道窄窄的亮光,定睛看去,正是一条有着宽阔河床的河流。这条河已经近乎干涸,河水只没到人的小腿。
如果没有猜错,这里定然是睢水。
孙元心中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部队竟然用六个时辰就杀了三十多里地。换成其他军队,早就跑垮了。
很快,汤问行那边就传来了好消息,在北面十里地发现刘超老营,已经被他顺利拿下了。
也就是说,这一仗打到现在已经结束。刘超军已经被彻底击溃,可惜刘贼已经走脱。方面五十里地的战场上,几万人乱蹿乱跑,要想将他找出来根本没有可能。
即便是前方,依旧有三千多贼人正疯狂地逃跑。一到河边,见水浅,所有的人都扑腾着下水,将一条睢水糟蹋得浑浊不堪。
还好大旱数月,睢水里的水量只不过是往常的十分之一。否则,今日这几千贼军只怕都要尽数淹死在这里。
孙元:“传令下去,战斗结束了!”
“将军,需要打扫战场吗?”一个传令兵问。
孙元苦笑,看着跪在路边瑟瑟发抖的俘虏,喃喃道:“这战场值得打扫吗?”
这群俘虏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跟叫花子没什么区别。
他跳下战马,身上腾起一层灰尘,然后就被呛得剧烈地咳嗽起来,感觉牙齿里全是沙子。
所有的骑兵都同时下马,掀掉头盔,顾不得睢水已经被贼军搅成一泓黄汤,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喝着。
孙元本想制止这种不卫生的举动,想了想,还是罢了。从昨天到现在,大伙儿都没正经喝过水。鏖战了一夜,汗水出了又出,都快脱水了。
他全身放松下来,脱掉鞋子,将脚伸进水中,感受到那一丝舒爽的清凉,只感觉是如此惬意。
手轻轻抚摩着那把斩马刀,孙元这才有些吃惊。这把刀看起来黑黝黝好象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可刃口却极为锋利而且硬度颇高,上面还有棉絮状的花纹。再看刀身,却是另外一种材制。想来,刘超这把斩马刀使用的是包钢法铸就的。
这种铸刀法因为工艺繁复,并不常见,一般只用在倭刀上面。明朝制式军刀为了节约成本,都不会这么干。
这把刀落到孙元手头,先前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贼兵,到现在刀口上却没留下半点痕迹。看其质量,却不迅色于卢公赠给自己的那把雁翎刀。
他站起身来,双手握柄,挥了挥,感觉无比顺手。这大概是这场战斗最有价值的战利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