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重兵器不谈。但就最简单的大刀来说,明军制式的雁翎刀最重的也不过五斤,长两尺半,厚一指。可野人的大刀则长一米半,宽两指,重达二十斤,这已经是铡刀了。普通明军用两只手都挥不起来,而建奴白甲单手提刀,却能轻易地舞起一团刀光。
被这种刀看上一记,就算你手头举着一面盾牌,也会被人轻易地劈成两片。
就因为有建州白甲的存在,建奴的野蛮和凶狠已经被明朝军队彻底地神话了。
正因为如此,京营的老爷兵们对宁乡军能够以两千破一千建奴这事全然不信。
可天雄军在想起宁乡军以往的战绩之后,却有些信了。
没错,刚才朱玄水在京营将官看到的那个胖子正是汤问行。先前王允成部和京营合在一起之后,人数一多,局势更是不可控制。于是,一万多人乱糟糟地向前涌去。作为一个带军将领,遇到这种情形,即便是孙吴在世,也是无发可想。
汤问行无奈之下,只得同其他京营将官一道汇聚在高起潜中军大旗下,被人流裹胁,漫无目的地朝朝前行去。
一般来说,遇到炸营这种事情,作为一个带兵大将,既然无力约束部队,只能随着手下朝前走,直到乱军跑得累了,再没力气了,这才安抚士卒,重整秩序。
刚才一见到宁乡军的旗子,他就知道孙元将军到了。一刹间,心中自然是无限惊喜。
可转念一想,自己没有实现当初在泗州时加入宁乡军的承诺,而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进京营做了武官。这个时候,又有何面目去见器重自己的孙将军?
又看看自己高挺着的大肚腩,心中的羞愧再也无法遏制,,忙将头低了下去,藏在人群里,生怕被宁乡军的熟人看到。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从这里去宁乡军的大阵,距离仿佛是那么遥远。
突然间,耳朵边不断传来军中同僚的抽气声:“这宁乡军的军纪很不错啊,当真是不动如山!”
听到这一阵惊叹身,汤问行偷眼看去,前方却是如林而立的长矛,密密麻麻,一眼也看不到边。
在阳光下,彩虹中,长矛的尖上都闪烁中金属的光芒。
刚经过一场暴雨,所有的宁乡军身上都被浇得湿淋淋的,头盔上依旧有水珠子不停滴落,鼻尖上、下巴上,也都是晶莹的水滴,却没有人发出哪怕一丝声音,也没有人伸手去擦。
无风的烈日中,一股让人心头发寒的肃杀之气弥漫开来。
众人都是带兵的高级将领,如何看不出这支军队的成色,神情都是一凛,将先前的嬉皮笑脸收了起来。
“好一支无敌铁军,这才是我大明的军队啊!”汤问行心中感叹一声,然后又是深重的刺痛感:“如果我不听父亲的话,跑去宁乡,如今已经站在他们中间了。就算是中普通一兵,但能够同建奴在沙场面对面较量,这一辈子也值了。可是……如今的我,却是再也回不去,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