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右手,尽管有药丸的帮助,但是频繁使用内劲,右手的经脉变得非常脆弱,这导致他的右手看起来也好像有点儿畸形一样。
所以这后面的路程就变得非常的艰难了。
在丛林之中又走了三天,他们三个人都变得相当的凄惨,荣锦绣的衣服也早已经变成了破烂了,唯一还好的就是潘小想,这小家伙有两位爹娘护着,自然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一天,潘小花碰到了一头黑熊。
黑熊处在暴怒的状态,所到之处是疯狂的破坏,潘小花费尽心力斩杀了这头黑熊,已经精疲力尽了。
三个人在这里休息了片刻,忽然听到外头有声音,潘小花不由的一愣。
听了半晌,都是英语,潘小花也听不懂。
不过荣锦绣却听懂了,对潘小花道,“这些人好像是来探险的,从他们的对话里听出来,大概有五个人。”
“你听得懂?”潘小花一怔。
荣锦绣点点头。
潘小花也点点头,还想着要不要请他们帮忙呢。
这时候,这一队人也走了过来,潘小花想一想,也没有必要躲避,就这么坐在地上休息。
头一个钻进来的是一个西方白人帅哥,还颇有英伦绅士范儿,看到他们的时候惊叫了一声,这一下潘小花是听懂了,翻译过来就是——“天哪!”
接着,剩余的四个人听到惊呼声也都跑了过来,当看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瞪着眼不敢相信。
说实话,如果潘小花是这些人的话,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可惜,潘小花现在也没工夫跟他们解释。
这时候,其中一个女人走上来,用英文问道,“你们需要帮忙吗?”
荣锦绣回答了几句,对潘小花道,“我跟他们说我们是游客,因为跟大部队失散了,所以在这里生活了七天的时间,现在又累又饿。”
接着那漂亮高挑的西方女人又问了几句,还指了指潘小花和她怀里的潘小想。
荣锦绣回答了一句,对潘小花道,“她问我和你们的关系,我说你是我儿子,他是你弟弟。”
潘小花翻了翻白眼,不过也没说什么。
这帮人还算不错,心地挺好,那女人很好奇的帮忙抱着潘小想。
而其中一个毛发旺盛的哥们儿则主动抱着潘小花,不过潘小花明显看到这几个男人看荣锦绣的目光有点色,似乎有些不怀好意。
潘小花没吭声,如果他们胆敢露出一点儿敌意,潘小花是照杀不误的。
好在这些人还有所顾忌,知道在朋友面前不能太过分,何况这里是丛林,他们一路过来也遇到过不少危险,如果不是野外生存经验丰富,恐怕也早就死定了。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找一个扎营之地,当然,得距离这个地方远一点儿才行。
荣锦绣的身体状况不太好,有两个白人年轻男子试图帮忙,但是荣锦绣却咬着牙自己坚持。
实际上她的状况也还好,看起来凄惨,其实本身还能够坚持得住。
而且自从上一次的灵魂降临之后,潘小花就觉得荣锦绣有些变化,虽然变化不大,但是还是能感觉得到的。
几个人一路往前,中途这五个人介绍了一下自己。
那女人叫爱丽丝·兰特,是耶鲁大学的大学生,趁着假期出来丛林探险。
另外四个是他们的同学,也是耶鲁大学的学生,本身爱好野外丛林探险,以及一些极限运动,身体素质是相当不错的。
而且他们也不是没头脑的随便乱进,而是带齐了设备进来的,如果有问题的话会随时联系急救直升机进行急救。不过,这片丛林是他们从未到过的深度,纵身超过十几公里,丛林面貌和外面的完全不同,植物,动物,发现的许多物种都是他们没见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