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山有水就是好地方,再加上个小小的湖泊,一切只能用仙境来形容。
沈烨贪婪的呼吸着,外面的世界满是硝烟、血腥和腐臭,只有这儿的空气透着甜香。
身旁,刘二抓了把泥土,使劲一捏就看见股股液体渗出来,乌黑发亮而且没有半点腐臭。
“哥哥,这可是个好地方,整理一番就是数千亩的良田,全都种上粮食的话,够我们吃五七年了。”
沈烨惋惜的摇了摇头,再深深地呼吸几次后,决绝的说道:
“只要有了人,世界就会变得不堪。这片土地迟早要面目全非,罪魁祸首就是我们。刘二,你带人把谷口的树全砍了。三天后,那儿要有一道木墙!”
农民永远是最实在的一群人,甚至逃跑都会带着各种农具。
刘二只是招呼一声,男人的手里有了家伙。在湖边找块砂石细细的打磨一番,才浩浩荡荡的赶到谷口。
那天和百香会的一番厮杀之后,队伍扩大到三百余人。这一路上陆陆续续的有人投靠,来到埔山外清点时,沈烨赫然发现,自己居然有了二千人的部下。
埔山城外原是猎人居住的小村,但沈烨等人靠近时,看到的只有一具具肿胀的尸体。
各种各样的动物,都低着头吞咽。
有花皮的豹子、也有灰皮的恶狼。
它们对人视若无睹,只是呲了几下暗红色的牙齿后,又埋头享用自己的美餐。
没有人再敢往那边走一步,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顺着一条若隐若现的小路直达山中。
正值盛夏,天气颇为炎热,沈烨把头巾扯了下来。
半个来月的时间,头发已经长出两寸多长,让他高悬的心放了下来。否则老让人“和尚和尚”的叫着,也着实让人心烦。
这时,廖斌过来拱了拱手。
“哥哥,我带人往四周看一下,寻寻有没有人烟,顺带把地图画出来。”
这一路上,沈烨已经教他怎样绘画地图,还有等高线等等地理知识,现在正想大显身手。
沈烨点了点头道:
“也好,咱们在这里落脚,越早掌握地形,就越加的安全。多带几个伶俐的弟兄,有敌情千万莫逞强!”
廖斌笑道:
“某省得,哥哥保重!”
粗手大脚的妇人已经用垒好灶台,当一根粗大的龙竹装上去以后,灰黄色的烟尘就迫不及待的从里面冒出来。
该做的工作都安排了人手,沈烨反而落得清闲。看水中鱼群密集,他随手弄了一副钓竿。
“啪啦啦!”
湖泊里的鱼都傻傻的,鱼饵才下去就迫不及待的吞到嘴里。才一盏茶的工夫,身后的草地上就多一条七八斤重的大鱼。
“大哥,快帮我按住它!”
最兴奋的要属兰兰,如今她被沈烨的认作妹妹,连姓都改成“沈”。
看到草地上不停蹦跳的大鱼,她连忙用小手按住。只是那条鱼的力量太大,弓身一跃就把她给弹开了。
沈烨想要过去帮忙,没想到的是鱼又咬钩了。这一次的家伙更大,扯得一根老弦“嘎嘣”作响,他只能扯着嗓子叫道:
“兰兰,用石头砸它的脑袋!”
看看左近有一块拳头大的麻石,兰兰赶紧把它抓到自己手里,只是怎么也不敢对着鱼头砸下去。
“啪啦,啪啦!”
大鱼跳了几下,就到了岸边。
“哗啦!”
“咔嚓!”
在它成功越狱的一刻,沈烨手里的竹竿也断了。水花四溅,激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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