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愈握了握手里的账本,开口道:“后来呢?”
药铺伙计瞧见何愈脸色微变,怕是自己这张嘴多说了什么,让何愈不快,在柜台前晃了晃身子,继续说:“后来便没什么了,虽然卫将军在药库里找到了一滩血,又在屋顶上看到了血迹,但还没来得及发作,韩大人就来了,把卫将军给请了出去。再后来的事儿……爷都知道了……”
何愈点点头,没再说话。事情已经串联起来,再后来的事情何愈也清楚,唯一他不能肯定的,便是那日药库之内究竟发生了什么。
说起何愈与狼牙的渊源,一句话便可说完,那便是没有渊源。
何愈一直住在白水城里,看着他那件小药铺,小小年纪又进了军队,隔了几年才又回来。狼牙当土匪前则是城外乡村一位地主家的佃农,一年到头只进一次城,还是过年备年货的时候。两个人一人在城内,一人在城外,被一堵高墙隔着,王不见王。
但何愈还真见过狼牙一面,不过那时候他还不叫狼牙,叫玄小武。乡下孩子的名儿向来取得随意,玄乃黑色,玄小武跟黑小五其实是一个意思。
那日,玄小武也就是狼牙进城,不到二十岁年纪,穿着一身黑色短衫,腰间绑着一根由兽皮搓就的花腰带,一身血迹,肩头扛着一匹狼。那匹狼至少有一头小马驹大小,在他的肩头矗立着,往外鼓着发黄的眼珠,呲开的口唇间粘着血沫,血沫是鲜红鲜红的,可以看出这匹狼不是被毒死的,也不是被陷阱囚住饿死的,而是被这个和狼一样的男人用拳头活活打死的。
这便是狼牙在何愈记忆里的形象——将肩上的狼摔在地上,然后用打手掰开狼的嘴,徒手磕下了那狼尖锐的牙。从那时起,没有人再叫这个男人玄小武,也没有人再叫他黑小五,他有了新的名字,那就是狼牙。
这人如果生在太平盛世,那是盛世的福分,若是生在乱世,那便是这人的福分,现在正值乱世,该他的运势。
这是一个极其强劲的对手,想与之抗衡,他必须做好十足的准备。
药铺外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何愈闻声出来,看见几名郭子怡的手下在店铺外的白墙上刷了一层米糊,然后贴上六张人像,画上笔墨粗略,五官只简单几笔勾勒,勉强能辨认出人脸。
但只消一眼,何愈便认出贴在正中间的那一张人像,画上人眉黑目深,五官端正但气质粗狂,脖颈上特意描出一条由兽齿穿成的项链。
这人他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他却不可能认错。
陆陆续续已有闲人围了上来,他们凑得很近,眼睛几乎要贴在这画像上了,狭长的眼眸眯成一条缝,如饥似渴地用手指着画像下那一排用蝇头小楷写就的字迹,“嗳……”
“这是……这是一百,一百五十两银子呢!”一个识字的人认真说道,他的语气兴奋极了,原本没有血色的脸颊一下子红到了脖子,一百五十两银子,那是多少钱啊!他不知道这么多钱会有多重,用一只匣子盛不盛得下,他只知道,他兜里三文钱可以从米铺里买一小袋米,够他们一家五口人吃五天,一百五十两,够他们吃一辈子了……
“他一百五十两,那他呢?”一只黝黑粗短的手指指着最角落里的一张人像,他的指甲壳里藏着黑泥,这是从地里趴草根的后果,脏兮兮地手指在画纸上留下一条黑痕,正好在画上人的肩膀上,像是将那人的肩上劈了一刀。
那识字的人侧头瞧了一眼,说:“除了他,其他的都是五十两银子,”说完他回过头,眼神直直地盯着正中间的那张价值一百五十两的画像,那股子着迷劲儿,像饿了几天的狗看见一根带肉的骨头。
第二个说话的人自言自语道:“这人……这人我好想在哪里见过……”
人群里又一个人开口道:“这画上的谁没见过,这中间的,就是白水山上大名鼎鼎的狼牙,前几日一把火烧光了郭太守的半个军营和所有存粮,就连山都被烧秃了,也难怪现在出这么多钱抓他,这可是太守的眼中钉,肉中刺啊!不过……”
那人无比惋惜地摇了摇头,说:“不过再多的钱,又有谁能抓得住他呢?他现在是山大王,整座山都是他的,谁能抓得了他?”
“这我当然知道……”之前说话人又说道,“但我是说这个人……”
他那只肥短的手点了点最角落里的那张,说:“他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但……到底是哪里呢?”又粗又短的手指怒恼地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何愈站在人群外久久未曾出声,而当这人点到最角落的那张人像,他顿时心头一惊,画像上的人面容清秀,虽作男子打扮,但依然掩盖不了女子温婉气质,尤其是这一双眉眼,纵然是面目全非他也能认得……
他一手拨开人群,将墙上那画像撕了下来。
围观众人马上爆发出不满地喊声:“唉唉,你做什么呢?这是全城通缉的犯人,莫非你也想跟他们扯上什么联系?”
何愈置若罔闻,三两下便将手里的画纸撕成了碎片。撕完后又觉得撕掉一张太过明显,便干脆不停手,一连着将墙上的画像统统撕掉。
方才在苦苦思考的人大声说道:“啊!我想起来了,就是,就是前几天在太守府门前闹事的那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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