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进展的很顺利,正如欧若诗的猜测。
经过调查,袁冠生所在的门店,果然有十七个挂名员工。六个课长名下各挂一个或两个不等的名额,其余名额都挂在袁冠生的名下。
具体经过跟欧若诗说的八九不离十,大概就是只要超市有员工辞职,袁冠生就以代办会员卡为名,骗取了自己家人亲戚的身份证,又用自己的指纹,冒充“员工”指纹。而“蹭光瓦亮”就帮助袁冠生在考勤上做手脚,录入资料的时候故意放松,使袁冠生轻而易举的白拿了7个挂名员工的工资。当然为了堵住悠悠众口,他又把几个课长都一起拉下水,骗他们说上面有人,保证没问题。
要说这袁冠生也算是个“奇”人,他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谋取了很多本不属于他的东西(这句是题外话)。
接着说事件:超市人少了,活仍是一样多。剩下的员工还拿那些工资,干的活却比以前多,当然不愿意了,所以能偷懒就偷懒。袁冠生本身也没有什么能力,最后把超市弄得一塌糊涂。若是他心小点,不要侵吞货款加速销售点下降,说不定事件还不会这么快查出来。
总之他和课长串通一气,共诈骗了公司50多万元。另外,又私自与送货员制造假单据,欺骗公司货款10几万元。诈骗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除袁冠生犯罪情节严重被判坐牢10年之外,其余犯罪人均被判坐牢1年到3年不等。
在这次涉案人员中,最可怜的要属曾光亮了。他和袁冠生并不是亲戚朋友,也不是熟人老乡。只是有一次公司召开店长会议,袁冠生在公司偶遇曾光亮。交谈几句后,老奸巨猾的袁冠生各种高帽子,各种花言巧语,竟哄得刚刚踏进社会的曾光亮脑袋一热,做出了这影响他一生的“祸”事。
虽然当时袁冠生承诺以后会给他好处费,但曾光亮还没有拿到的时候就辞职了,甚至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信,他还被扣了一些钱!当公安找到他时,他真的已经是一家小公司的领导了,尽管那家公司的效益一般。
有的时候一个错误的决定是会毁了一个人一生的!曾光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由于他刚进社会,经验阅历不足,而且他本人并没有诈骗公司一分钱财物,也没有收受贿赂,因此公司表示不追究他任何责任。
不过他还是因为这件事而丢了工作!人生的白纸上也滴了一个大大的墨滴,以后想找好点的工作是很难了!
此事一出,全公司都哗然了。
对于欧若诗的评价,大家褒贬不一,各执一词。有的人认为她这次挖了公司的一颗大毒瘤,立了大功!有的人认为事情是因她部门而起的,她不仅没功还有过,应该要处罚她。
正当公司为此分为两派争执不休时,欧若诗这个当事人却充耳不闻,该吃吃,该喝喝,一点不影响自己的情绪!
“别人都在后面议论你,你怎么什么反应也没有?这么淡定!”乐向笛觉得自己佩服小胖妞的地方真是越来越多了,而且小胖妞身上有很多优点值得他去学习。
应该有什么反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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