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王子霄谢了他吉言,提起笔来,在那个小本子上龙飞凤舞地写了“王子霄”三个大字。
他的字体非常飘逸漂亮,不愧是前世练了十几年的成果。
“对了,刚那首歌是你做的?叫什么名字啊?”
“也不能说是我做的,《玫瑰的名字》,原作和原唱都是星变之前的一位天才音乐人,张雨生。他当年在高音方面,整个华语乐坛几乎找不到对手。”
“你没骗我?怎么这么牛逼的歌我之前都不知道呢?”
胖哥就做这行的,可以说听过的歌车载斗量,但竟然漏了这么一首经典,实在不能原谅。
“这首歌连同刚才那首《死了都要爱》,都是星变时便散佚了,我机缘巧合把它们整理了出来。毕竟经典的东西,就应该成为所有热爱音乐的人的财富。”
“太对了!兄弟有大情怀!”胖哥现在估计觉得王子霄哪怕放个屁都是香的。
王子霄越过他,先看向莫行之,道:“哥,你觉得这首如何?”
莫行之吸了一口气,按下还是偏快的心跳,眸光暗沉道:“歌很棒,你唱的更棒。”
王子霄一双眼睛顿时笑成了月牙状。
不过哪怕他笑得再亲切喜庆,当他把视线转移到黄凯身上时,这位平日报道中多以暴躁叛逆著称的乐队主唱,依然有种白日见鬼的惊惧之感。
身后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王子霄一点看不出戾气地问他:“升七个key?”
狗屎的升七个key啊!就算原调来唱他也搞不定!
黄凯嘴唇颤抖两下,然后他突然抬起右手来,不轻不重地啪啪给了自己右脸俩嘴巴,然后扭头就走。
顽石剩下四个紧随其后,那脚步快的,跟后面有鬼追一样。
王子霄却不以为意,回过头来,道:“好了,无关人士退场,哥,再跟我来和这首?”
莫行之摇摇头:“还是算了。”
“哥,你知道我想达到的最好的人生状态是什么吗?”王子霄笑了笑,“做我想做,爱我所钟。路人甲乙丙丁的观感何必去理,他们总会退场的,或早或晚。”
而我,才是一直陪着你的那个人。
“比如拉我一起开演唱会?”
“我们一定会一起开演唱会的。”
莫行之洒然一笑:“你都这么说了,那还等什么?”
头进录音棚之前,王子霄又轻描淡写地交代了一件事。
“其实这首歌,歌词改动几个字,便可以是另一个版本了。”
卫士锦正打算问他想怎么改,哪知道又被大胡子胖哥抢先,“还有这种小细节吗?看来听一遍果然不够,正好咱们再听一遍。”
他估计打这样的主意已经挺久了,话音还没落,短粗的手指就灵活地按下了回放键。
“像这句,留下你那灿烂多姿的样子,可以修改为‘婀娜多姿’……还有这句,有时候冷漠伤人,有时候温柔醉人,可以修改为‘骄横伤人’和‘娇柔依人’。”
实际上,张雨生的初始版本就是修改之后的样子。
是他演唱的时候临时给改了。
大胡子胖哥恍然点头道:“嗯,仅仅改动三个词组,整首歌的性质就变了,前者是对男性恋人唱的,后者是对女性恋人唱的……妙,实在是妙啊!”
这位单纯的胖子解读完了,还不忘郑重请求:“两个版本一定要都录一遍!没事儿,这间录音棚接下来的时间都是你们的,什么时候录完什么时候退!都交给我!”
王子霄点头应下,谢过了胖哥就拉着莫行之一起进去了。
卫士锦在他背后抽了抽嘴角,他还是头一次见有人把柜出的这么清新脱俗呢。
……等、等等。
透过单向玻璃,看着录音棚内举止亲密配合默契的、他服务的唯二两名前途远大的艺人,卫士锦不禁陷入沉思。
王子霄该不会——?!
他总觉得,要是这小子果然对莫行之有什么企图,就凭他这诸般神鬼莫测的心思和手段,莫行之……他真的很难逃脱魔掌吧?
其实,正在斯巴达的又何止他一个呢。
王子霄左额前又开始蹦极的好感度清晰地证明了他身边那个表面云淡风轻的男人内心世界又在如何的波澜起伏。
但这正是他想要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