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在熙进入**公司的初衷是为了给郑氏姐妹保驾护航,然而这并不代表他就对公司的其他事物置若罔闻,身为世家子弟,也是有着自己的骄傲的,摆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只会让世人看轻。“如果不能做到最好,那就别想着开始。”这句话的含义虽然有些完美主义,但却一直被郑在熙用来告诫自己,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要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换个层面来说,作为一个大股东,郑在熙也是想公司能有更好的发展。
经纪公司剥削艺人,那是肯定的,两者之间的关系不管在哪,都是矛盾体,然而在韩国却是尤为严重,练习生时期,韩国经纪公司要支付新人们的所有花销,一个大公司培养一个组合,每人每年费用就要超过100万人民币。为了保证这种投入能够收回,公司和艺人的合约期限就相当长,少则5年,10年合约非常普遍,有的甚至是死约。大公司对艺人收入的抽成比例也是相当高,一般为七三开或二八开,甚至不少艺人在刚出道的几年中根本拿不到钱,而且为了不被公众遗忘,那些走红的明星们还必须尽全力努力工作。韩国有上百个综艺节目,明星们除了要完成录制唱片、拍摄影视剧等正常工作外,还要接受公司安排参加这些综艺节目,通常是连轴转,有的甚至为了赶通告吃住行都在房车中。
除了高强度的工作,韩国的艺人们还必须时刻警惕,来自身边的威胁,2000年韩国女歌星白智英正当事业扶摇直上时,其经纪人兼男友将偷拍的色情录像带曝光。2005年1月宋慧乔的母亲接到其前经纪人金某的一封恐吓信,信中要求支付二亿五千万韩元(相当于250万元人民币)。金某最终被判刑入狱10个月。
韩国甚至有专门的反明星组织“Anti-Fans”,这些人被称为“娱乐圈里的本拉登”,会对他们所反对的那个人做出恐吓或伤害的事情,或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以中伤这个人。
培养自己的安保力量是势在必行的,艺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受到保护,郑在熙的担心不无道理。保险起见,他还在艺人部下面成立了个看似没有多大用处的医务组。他相信艺人和公司之间并非是只有上级和下级这样的关系,如何让两者做到和睦相处时也是他现在努力的方向。管理好一个公司需要的不只是森严的制度,某种程度上,运营的好坏还取决于其内在的凝聚力。很多时候,理解和信任比命令式的训话更容易让人接受。
练习室中,天上智喜的四个女孩像往常一样围坐在她们的经纪人金志勋身边。
“大叔,我们真的要去日本吗?”
“嗯,这是公司的安排。”金志勋有些无力的说道。女孩们的神色尽皆黯然。
“可是专辑要怎么办?”
“计划书上说这首歌会被转让给其他的公司。”
“那在熙呢?难道他也没有办法吗?”
“唉。。”金志勋无奈的叹了口气。
正在这时,练习室的门被人推开,“谁说这首歌要被转让?!”
“啊,在熙,你怎么来了?”Stephanie惊喜的看着来人。
“怎么,难道你们不愿意看到我吗?”
“不是,我们还以为。。”
“我知道你们在担心什么。”郑在熙摆摆手,随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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