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有一个月没有码字了,但是李志的速度依然不慢,更何况小说的剧情全部记在李志的脑子里面。
不用李志再去想情节,到时候就是直接按照脑子里面的情节打出来在键盘上就行了。
《血字的研究》
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一个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年轻人合租了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一套公寓。很快,他发现这位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年轻人具有超越常人的缜密观察力和非凡的推理分析能力,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他们的寓所。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起谋杀案……
第一章,夏洛克福尔摩斯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
写着写着,李志开始皱起了眉头,这本书好像有些和以前的书籍不一样,里面有些词句有些别扭。
读起来很不舒服,感觉有种韵味被改变了,失去了原来的那种味道。
李志发现之后,立即退出码字状态,进入精神空间质问系统,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让人膛目结舌。
“系统,为何《福尔摩斯》读起来有些别扭,里面的有些单词很怪,感觉像是被改过。”
“《福尔摩斯》20世纪最伟大的侦探小说,没有之一,原创在国外,现在你获得版本是翻译过来的版本,里面自然会出现别扭的词句,如果需要系统改正成适合本世界人阅读的版本,需要成绩点3000点。”
“靠!”
李志暗骂,真他/妈黑,刚才对系统的那意思怨念也已经消失了。
他就说这么好的一本书怎么会这么便宜,就算是其中一个短篇也不应该这么便宜啊,想不到里面竟然还有这么一个套。
但是李志不准备请系统给改正,他准备自己来,对文字的改正,李志觉得自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喜欢什么书,怎么读出来才有感觉,不会别扭,李志作为本人才会有感觉的,最关键的是……3000成绩点李志拿不出来!
退出系统空间,李志慢慢地敲起键盘,慢慢斟酌福尔摩斯里面的词句,一旦发现有什么问题的语句,李志立马会停下来改正。
这样一来,李志的码字速度直线下降,原本一个小时4,5000字的速度被压榨成了写出2000字都已经是超常发挥。
可是李志却没有丝毫的不满,见到一个完整的作品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种成就感和满足感才是李志需要的东西。
至于速度什么的都不是那么重要了。
……
这么一码字,一修改,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李志身边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是闹钟响了。
李志看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该睡觉了,伸了个懒腰,看着自己文档里面的6000字,笑了点点头,保存之后关掉了文档。
然后登陆上了点点,在斗破和诛仙的章节下面发布了一个新的章节。
一周后,我们不见不散!
具体的内容就是说一个星期之后新书会发布,到时候请各位新老读者朋友们继续支持之类的话。
然后登上了tt,点开了读者群,目前两本书的读者群已经扩展到了十几个。
虽然已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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