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诛仙》最近的出版,过两天应该第一笔版税也到了,网上连载的章节一个月也有差不多20w进账。
专辑的销售分成也该下来了。
到时候加上所有的钱李志应该会有700多万,如果和英*皇解约,赔付500w,还剩下200多万,应该足够李志建立一个自己的工作室了。
算了算,李志心情总算是舒了一口气。
收好剧本,躺在床上,明天就有结果了,吴起会不会同意,如果同意的话,新的工作室就有一尊实力大神加入,到时发展就会更加的快了。
想着想着,李志就闭上了眼睛,睡了过去。
第二天中午,李志和吴起约好在一家并不出名的咖啡馆里面见面,详谈。
“tom哥,考虑好了?”
“嗯,说说你的看法吧,以后怎么做。”
李志一听,这是同意了?同意跟自己一起走了?
哈哈一笑,然后说道:“说什么,我已经开始准备解约了,然后组建自己的工作室,你就是我的工作室的第一个成员兼室长兼总经理兼人事部主任兼发行部经理兼我的专属经纪人兼……”
“停!你这是准备把我榨成人干是吧。”
“嘿嘿,能者多劳嘛。”
玩笑开过了,李志回到正常状态,认真的对吴起说道。
“工作室给你30%的股份,无条件,我左右创始人拥有50%股份,剩下20%作为以后的优秀员工分成,不过没有决策权只有分成权利。”
“然后我们工作室的主要工作就是组建出一班自己的人马,首先,专辑的发行渠道需要弄,虽然现在已经具备了很广阔的渠道,但是联系还是需要人手的,然后就是影视方面的人才。”
“我们不用自己拍摄,不用发行,但是可以搜集可行的剧本,名然后根据以后的成绩再看是否决定扩大自己做。”
“怎么样?”李志问吴起。
“很不错,我同意,现在开始,我们先解约!”
“好,联系英*皇娱乐的人。”
“我昨晚已经辞职了,现在是无业游民一个,而且我们还需要先找一处住的地方和办公的地方在说这些不同。”
相对于李志的粗手粗脚,吴起考虑的比较多,先决定租下一层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
一个下午,两人都在寻找房子,很高兴的是,被他们找到了一处。
位于京城市中心,面积不大,一百多个平方,一个月租金5w块。
算是很便宜了,然后两人在不远处租下了一个住房,比起写字楼,住房则是好找多了,而且也很便宜,当然,签字什么的都是由吴起出面搞定的。
第二天,李志单方面联系英*皇娱乐的人解约,现在大红的李志突然宣布这个消息,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并且李志表示愿意支付违约金500w。
这一次的大手笔更是惊呆了很多人,不少记者表示李志是不是发疯了或者是被某富婆包(和谐)养了。
解约过后,一个更加劲爆的消息从李志的嘴里放了出来。
将成立晨曦工作室,并且进军影视节,表示已经准备参加某大戏的试镜。
这一次更加惊呆了满地记者的眼球,还有关注李志的粉丝们,歌迷们。
ps:真是最后一章了,明天看看能不能三更,求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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