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大吃起来。走了好几十公里的路他早就已经饿了,此刻一口麦子酒下肚顿时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喝了声好酒。肩上的小败已经跳到了桌子上,伸出小爪子指了指秦荒手中的酒瓶,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口中就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可怜兮兮的看着秦荒。
秦荒看见这一幕顿时就笑了,也不把手中的酒壶给它,只是又喊了声:“小二,再来一壶麦子酒。”待小二将麦子酒送到他桌上时,小败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小爪子捧起酒壶就往自己的口中倒,一口酒下肚顿时连眼睛都眯起来了,一副很是享受的样子。
小败这喝酒的习惯不用说也知道是秦荒这不靠谱的家伙一手带出来的,第一次喝酒的时候自然是被呛得不行,才一口下肚就开始迷糊了,但是随着后来喝酒的次数增多,它的酒量也在迅速的增加着,直到现在小败的酒量已经不比秦荒小了。
至于秦荒的酒量嘛那是他还是三岁的时候就练出来的,那是村中还有一位瘸脚老头子,自说是佣兵,当然也仅限于年轻时候了。可是每当村民们问起他佣兵生活时,他却闭口不答;而且总是双眼望向北方,口中喃喃的说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有些时候竟然还会留下眼泪。次数多了人们自然就不问了,不过老头子确实会的一手好武艺,尤其是会劈的一手好柴,他劈的柴干净利落丝毫看不见倒钩,最为神奇的是他劈的每一根柴大小竟然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一点偏差。因为这一点老家伙就在这里帮村民们劈劈柴火,村民们就付钱给他。
他的钱几乎都用来买酒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酒鬼,酒壶从不离身。当他高兴的时候就会将村中所有的小孩都叫来,然后用他那神奇的手艺快速的做完几把木剑交给孩子们,给自己做一把大剑手把手的叫他们剑法,其实准确的说已经是斗气了,因为他的剑法在他手中可是有斗气光芒闪烁的。
当然,这样的机会很少,只有当他兴致特别好的时候才会耍一耍,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在发呆,喝酒,劈柴,睡觉…….
就这样秦荒他们几个孩子从两三岁开始倒也学了一点点剑法,顺带着也将它们一个个的都带成了小酒鬼。虽然只学了几招,不过秦荒现在已经很是熟练这几招剑法了,都是最基本的招式。但是秦荒为了练这几个招式可是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啊!
至于为啥几个招式会练了十年时间,哈哈,因为老头子尼玛只交过这么几个招式,就算想练其它的秦荒也练不了啊。
不过越练到最后秦荒就越喜欢这几招剑法了,因为每一次将剑法练完他就会感觉到体内似乎有一股强大的暖流在流动,让自己充满了力量,力气也比原来大了好多,在山林中跑起来就仿佛一只敏捷的豹子一般。而且自从练了这套剑法秦荒就从未生过病,哪怕是感冒也没有。
老家伙在秦荒七岁之时就死掉了,原因嘛自然是酗酒过度,然后就一命呜呼了。只是直到他死时村中也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不过在村民们收拾他家时在他床底下发现了一个大木箱,木箱中有一件衣服,是佣兵的装束;另外还有一把剑,剑仍是雪亮的,没有一丝灰尘,很显然老家伙总是擦拭它的。箱子底部还有一本笔记本。村民们找来村中唯一一个识字的人来看了一遍才知道这是老家伙的日记本,本子中记载的都是他的冒险经历,村民们也从这本日记本上知道了老家伙的名字——斯图坦特。
村民们将老家伙安葬了,连同那只大箱子一起。不过老家伙虽然死了,秦荒却将这几招剑法一直练了下去,直到现在他还会时不时的练上几次。
一壶酒下肚秦荒只觉得自己的精神出奇的好,估计是兴奋的缘故吧,毕竟自己这次出来是要闯出一番事业来的,酒能壮胆,现在的秦荒想想吟游诗人所讲的金.布雷斯顿就感觉浑身热血沸腾,豪气冲天。
在吃饭前,秦荒就已经决定了,吃完饭后先去找一把剑来,然后自己去当一个佣兵,好好闯一闯。
一顿饭很快就下肚了,秦荒满意的抹了抹嘴巴,暗道一声还是麦子酒好喝,既便宜又带劲。舒服的打了一个饱嗝,秦荒从身上掏出了那个可怜的乾坤袋,不过布袋一入手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布袋的重量很轻,按理来说里面有着三十个金币虽然也不会很重,但也不会如此之轻啊!
这一下秦荒意识到了不妙,赶忙伸手进去掏了掏,结果里面果然是空空如也,连灰尘也没有一丝更别说是金币了。不信邪的将布袋底朝天往下倒了倒,还是什么都没有。仔细的看了看布袋,布袋并没有一点破损,但是明明放进去的金币却诡异的消失了。
这一下秦荒瞬间傻了,脸色狂变。
尼玛,老子的金币呢?
老子存了十多年的三十个金币呢?!
老天爷,你******玩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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