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军队中的中坚。
虽然洛明熟知枪杆子里出政权的道理,但在这个相对和平的年代,还是会有不少人觉得他这是穷兵黩武,或者干脆就是钱多了烧得慌的。
不过,等大劫降临,或者哪怕是任何一场大战争来临的时候,就自然能分出谁是聪明,谁才是愚蠢了。
洛明如今的军队在郡内是可以纵横的,对上那些一团糟的封建军队自然可以碾压过去,但在全国之内水平只能说是中上等吧。
对比王室的精锐常备军,哪怕双方人数一致,不考虑强者的参与,洛明这边还有火炮助阵,多半也要被吊起来打。
真正的精锐,绝对不是半年能够练得出来的,少则两三年的磨砺,多则要七八年的准备,才能够真正称之为精兵。
哪怕地球历史上,也从来不缺乏敢于迎着炮火冲锋的冷兵器军队。
一战中有几场被称为绞肉机的战役,一天就打光了数万人,看似是傻乎乎的送死,但若是没有榴弹炮以及新式机枪可以数十上百地收割人命的话,这样的冲锋是绝对能够冲垮任何敌人才对的。
格兰蒂也说过,光辉之刃骑士团不止一次对邪神的分身发起过冲锋,甚至将其逼退……不用说,那个分身肯定是个半神了,随手一击都胜过如今洛明手头火炮的威力,但骑士团照样前仆后继地冲锋过去,连半神都要避其锋锐。
只有这样的真正的精锐,才是能够在圣战甚至大劫中自保的倚仗,必须从现在开始就投入重金和时间去训练,若是只靠临阵磨枪的话,就算砸进去十倍的投入也很难奏效。
洛明一边在思考着这些事,一边分心二用去用精神力感知周边来进行锻炼,不知不觉中,敏锐度已经提高了许多。
就在此时,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一点异常的气息。
如今格兰蒂还在领地上主持四风部门的组建工作,除了洛明之外,随军来此的高手就只有劳德而已,希尔斯虽然比一般的士兵强,也算不进高手的范畴之内。
洛明当即向旁边在练剑的大汉道:“劳德,请你帮忙探查一下山里。”
然后,他又叫人向犬神传达了同样的指示……倒也不能说是指示,虽然洛明明显强过对方一截,但也还没到可以随便指使的程度,语气上还是比较婉转的。
那大狗倒是挺识大体,既然对洛明表示过顺从,现在也不会拒绝这点小事,它朝洛明这边点了点头,当即窜进了林子之中。
“以后不能拿犬神来称呼它了吧,毕竟只是被几个小部落膜拜的伪神而已……但它有自己的名字么?”
洛明站起身来,一边活动着关节,一边想着这样的问题。
他对可能已经接近了的敌人并没有任何担忧。
以相对精锐的封建军队加上火器优势来对抗部落,只要没有压倒性的人数差距,那有什么好怕的?
美利坚立国之初和印第安人打的有来有往,那也是因为印第安人获得了火枪啊,后来美军用上了大炮,就把印第安人的抵抗给摧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