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从被背后舔耳朵后的敏/感处,嗯嗯回了几声就颤着音说再见。完事之后他倒是把这番话颠来倒去想了会,最后得出好兄弟果然够仗义的结论就没心没肺地睡了。
四年已过,他站在熙熙攘攘的路边公共电话亭里摸着那许久没打的电话拨了过去,虽踟蹰许久,到底在电话接通的瞬间也就不管不顾地脱口而出了:“我想请你帮个忙。”
这个忙说大不大,说小的话没个人脉也是办不下来。常乐就想搞个新的身份,弄个新的身份证,方便他以后生活,免得被那帮孙子找到。吕锋还是跟以前那么仗义,也不问原因一口就答应了,看来这事情对他来说不是大问题。常乐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也有心情跟对方聊家常了。只是没聊几句,吕锋就压低嗓门问他:“手机号码没换吧?”得到常乐肯定的回答之后他就说有事要忙回头找常乐。
挂了电话后常乐找了家挺干净的小饭馆吃了个饱,又在市中心找了家168莫泰住下。既然要等吕锋的消息,那就先在S市住下来。根据上辈子的记忆,这半年的日子还是安全的,何况S市那么大,也不怕撞到熟人,就算倒霉点自己正在被人监视,反正现在自己身无长物,唯一值钱的宝贝还在肚子里看不出来,没人会来找他麻烦。
其实上辈子那半年也不算风平浪静,常乐一直记得时常能感觉有人在自己身后走,回头的时候却又没人。那些人在他身后躲躲藏藏,行宵小行为,也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虽从没给他的生活惹过什么麻烦,却也不是让常乐快乐的存在。常乐曾经不止一次期待那是乔津天派来的人,某天乔津天忽然从天而降跟他说对不起我冤枉你了跟我回家吧,那他就欣然接受,然后一切回到从前。而他一直没离开S市,宁可冒着找不到工作的危险与屈辱也不愿离开这个城市,就是还对乔津天还存着念想和期待。
乔津天曾经就是他人生的指明灯,只要乔津天在哪里,他常乐就可以在哪里。乔津天自己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就在资助一批孤儿,其中就有常乐。这一资助,一坚持就是13年,直到常乐成年。大学时候常乐偶遇乔津天,从此俩天在命运的安排下彻底在一起。七年,人生有多少个七年,他用最好的年华陪伴了乔津天七年,之后分道扬镳不相往来,彻底言传身教地诠释了什么叫做七年之痒。
噢,古人诚不欺我。
哎,常乐摇摇头,其实本来就算期待得不到回应,那么起码总也不想去恨。
可是……
曾经直到他死,乔津天都没出现。那人已经对他冷漠至此,想必再也不爱了吧。只是感慨人与人之间信任是那么脆弱,脆弱地让他心寒。那人也明白的吧,自己终究不是那良配,乔夫人,终究得是个女人,那么,那人对他的那点微弱的爱惜,只会转化为无奈的叹息,却无法成为那人回头的理由。
常乐靠在床头慢慢悠悠地想着过去,葱白的手指从身旁被褥上轻轻跳转到自己的小腹,然后来回细细抚摸。他忽然就笑了,眉峰利落,眼睛弯弯,眼珠子闪动黑亮的光泽,仿若一潭清泉在眼中荡漾。他鼻梁高挺秀气,不粗不细的皮肤姣好健康看不到一点瑕疵,嘴角微微上翘,带起唇边一个让人心痒的小深沟,也就是所谓的酒窝。这是一个干净到让人心醉的笑容。
他忽然觉得,却也不必再去怀念这人的爱。
因为那人的冷漠,又或许是因为那人的间接关系,让他的孩子未出生,让他的孩子未有名,就彻底消亡在人世,这才是让他最悔恨,最无法原谅的。
想到这个,常乐忽然对那些人事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厌恶。那些为人的恶,为人的善;真善还是真恶,都将远离他,他不愿再去尝试;从今以后,他只爱他的宝贝,就二人寻个旮旯,过自己的小日子,从此天高老子远,谁也别想再找到他。
重生的第一夜,常乐就这么睡着了,泪流满面。梦中他被车撞翻的瞬间,看到奚黎那女人和乔津天穿着婚纱西服在一旁染血的街道举行婚礼。他捂着肚子,听到婴儿的啼哭,尖锐惊天,震破耳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