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庞女士,首先他不是你的儿子,尽管你爱他胜过一切。可你的所作所为,也真没资格奢谈什么‘爱’了。而你的养子张连,也就是韩金匙,他对你也从来没有过爱,哪怕在知道你是杀害他亲生母亲的凶手之前,他的心早就死了,你给他的那些富裕生活,来得太迟了。他不会再被任何人、任何事感动了。”
庞芳嚎啕大哭,声音沙哑而又凄厉,和她之前一直给人定型的霸道女强人形象完全不符。
童雅诗、谭晶晶和张晓影看在眼里,心下也颇为恻然,同时,也对这个人间惨剧感到心惊胆战。
于果继续说:“至于那个农家院里的地窖,也就是囚禁冯蓉的地方,并不是韩金匙斥重金打造的,那样实在太麻烦了,而且动静也太大,引人注意。胶东以前也有过地道战、地雷战的战役,尤其是百年前因为饥荒流民四起,挖地道也是为了保命。所以,有个地窖并不稀奇。
“从我跟小狼第一次交手,我对他产生了‘女人’的印象,其实是错误的,我分析,这是韩金匙故意再次把破案者往沟里带。他长大了,不必留着长发,但还是可以弄一团乱糟糟的长假发和一身破衣烂衫来掩盖身份,外人看到了,也以为是普通的拾荒者、乞丐或者流浪汉,甚至脑子有病的精神病患者。谁还能想到一个流浪汉身怀绝技?
“另一个让我以为他是女人的原因,也是因为他轻盈和敏捷远超常人,令我立即想到了女人。可当动手的时候,他当然还是打不过我,但我发现,他除了悍不畏死外,似乎也是在肢体接触的反应上有点迟钝。直白点说,我不认为他打不过也要打完全是因为勇敢和有责任心,想要拖延时间完成任务,更有可能是他的触觉产生了问题。
“我见过吸毒者(于果的目光转向了郑荣,意思当然是仲老四贩毒),他们有时候因为吸食过量毒品而产生幻觉,甚至产生了刀枪不入的感觉,对很多本该疼痛的接触感到十分麻木。可小狼这种情况却并非如此,我当时已经能初步断定,他患有无痛症,并不怕疼,因为感觉不到。
“直到他发现绝对不是我的对手时,突然选择了逃跑,决绝而又果断,这说明他有着相当丰富的搏斗经验,能够立即选择保全自己,这更像动物,加上动作也都十分粗犷难看而且偏偏十分实用,更让我感觉他也许和野生动物一起生活过。同时,我也明白,他迟钝之后突然敏感,分别是无痛症和野外战斗经验两种截然不同的原因导致的。
“再接下来就是我们抓住邱社会的一幕。当初我们遇到的那个哑巴,就是小狼本人。小狼平时用假发作为掩饰,等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时,把假发和破衣烂衫一扔,他就变成了一个清秀羞涩的聋哑青年,谁也看不出他的真实身份。他当年出现在邱社会面前时,从头到脚都进行了高度伪装,加上哑巴不会说话,没给邱社会留下一点特征印象。
“因此,当他以哑巴的身份出现时,其实是为了间接去提醒邱社会有警察跟踪,可惜,他不可能明确提示,因此只能先扮演一个哑巴,以便一旦现场无法收拾,就有机会和借口离开,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哑巴有可能是韩金匙的左右手,但事情做得越多,破绽就会越大,最终引导我走上了正确的方向。”
于果周身环绕一圈,总结说:“一切都是靠各种观察和灵机一动,产生灵感,抽丝剥茧,终于接近了真相。但是,由于这件事太过耸人听闻,每一步都试探了人性最边缘的底线,实在让我每一次都对自己的推断产生了怀疑。好在我还是相信这世上什么人都有,不然,甚至破案的人想要每次深入地进行到下一步,绕过自己的内心都很艰难。”
众位警察们深以为然,尤其是年轻一代,的确是从未想到过人间有这等惨剧,哪怕是谷强和孙奇峰这样的老一辈,见识过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对此类案件也是闻所未闻,实在无法归类。
但与此同时,他们对于果简直是无懈可击的案件分析表述,都佩服得五体投地,任谁也都心服口服。他们亲眼见到了恶魔,也亲眼见到了天使。
“至于为什么会使用毒针呢?尤其是杀害张晓影的时候,”于果说,“也许真的有纪念连秀的意思,但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这个。虽然夜跑连环杀人案,为的是趁机杀了张晓影,可哪怕杀害张晓影,那也不是韩金匙的主要目的,最主要的目的是,假如警方真的能破案,那就要使得他们的第一怀疑对象,是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