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路晨一愣:“不,当然不,凶手没那么笨。”
“夜跑是个全国性的行为,恐怕胶东市哪里都会有吧?你在哪儿跑合适呢?要是跟着前两个女孩的路线,正如你的,凶手是不会那么笨,重复路线的。那你怎么就知道凶手要在哪儿出现呢?”
接着,于果又试探着问:“莫非,这两个女孩之间认识?或者她们之间有一个或者几个人是认识的?六人法则你肯定听过,再加上胶东市不算大,她俩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也不是不可能。”
路晨回答道:“这种可能我们也考虑过,但这需要做很细腻的工作,在第二个女孩失踪超过二十四时之前,我们也不能盲目把警力全部投入进去,来对她的社会关系进行分门别类的细致排查。毕竟工作量太大了,一旦方向错了呢?”
路晨沉默少顷,又:“我也知道希望不是很大,可我发现了一个不一定是规律的巧合,了你可能觉得有荒诞。”
于果愣了愣,问:“这两个女孩有个共同特征?”又补充:“既然第一个夜跑女孩被杀害,凶手做得滴水不漏,最起码可以确定不是随机作案,能这么精心策划,让警方提取不出指纹和毛发,找不到目击者,缺乏对其基本特征的认知,明他不是什么因失恋简单地报复漂亮女孩之类的庸俗理由,而是有更深层的原因。”
路晨头:“你得对。但共同特征有很多,比如,长得漂亮,身材好,年轻,长发,都穿得比较时髦和性感,跑步时爱听音乐,这种共同特征就不能算是共同特征了,否则一抓一大把,也没个重。”
于果恍然道:“这么,是很少见的特征了?”
路晨:“嗯,有两个少见的特征,但我不知道是两个都具备才行,还是其中一个才是最重要的。第一条就是,她俩常听的p的音乐里,都有一首十多年前的经典老歌……”
于果接茬道:“我认为不是这个原因。音乐都是戴耳机听的,外人怎么会听到呢?要是连她俩在电脑里下载的音乐都知道,那就更不可能了。做这么细致的工作,都做到受害人家里了,受害人和家人还毫无觉察甚至一无所知,那对凶手的各方面素质要求就太高了,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再歌曲本身,十来年前的老歌,也不能算是真的老歌,三四十年前的歌,王洁实和谢莉斯的歌,还有不少人听呢,其中甚至包括不少年轻人。而且既然能流传下来,明大部分老歌本身就是经典,爱听经典,这不算什么罕见特征。年轻人没经历过娱乐匮乏的年代,却爱听这种歌,也有很多原因,比如受父母影响很深,或者为了标新立异,彰显个性,也未可知。
“除非她俩是两个老年人,手里拿着不带耳机直接播放的收音机,都听袁阔成或者单田芳的评书,那一旦有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对听这种评书恨之入骨的人,听到了,就有可能尾随作案。”
路晨搓搓下巴:“好吧,我也觉得这一条站不住。那还有另一条,就是这两个女孩都纹身了,而且是露在外面的皮肤上。一个是在大腿上,一个是在胳膊上。而纹身的图案,则一个是蝴蝶,一个是一些花纹和字母组成的图案。可能有某种含义,也可能纯属扯淡,毫无含义,因为中国人就爱跟风,人云亦云。
“当然,纹身不见得就不是好人,但作为女孩来,肯定是桀骜不驯强调个性的类型,这两个女孩的父母因此也有个共同特征:一谈起女儿就唉声叹气直摇头,明他们很难管得住她,都是不听父母话的‘熊女孩子’。”
于果忽然怔了一下,路晨又一把抓住了他的把柄:“好哇!又在担心张晓影是不是?我一桀骜不驯、强调个性,你就马上想她!”
于果苦笑道:“别胡闹了,我担心她也是人之常情。你应该知道普通的富人家庭一旦到了遗产争夺战,就不亚于宫廷争斗大戏,加上张晓影又是黑道家族的千金,万一卷进去的话,不定事情就不可控了。”
路晨不屑道:“你也是电视剧电影看多了,没那么玄乎,都是一帮发了财的地痞流氓而已,什么黑社会?欺软怕硬,仗势欺人罢了。你以为还真能子弹横飞,就跟三合会、山口组、黑手党似的?”
见这话对于果好像没有效应,路晨只得安慰:“你安心啦,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她再怎么着也是千金大姐,身边一堆人护着呢,她自己也不是泥捏的,论拳头起码跟我一个水平,不会出事的。”
于果也知道她的是实情,只是那是常规推断罢了,他相信,要是路晨亲眼见过庞芳和韩金匙这对古怪的母子,就知道张晓影远远不是对手,这场遗产争夺战绝不会波澜不惊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