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将宣纸铺在茶几上面之后,并没有直接就开始书法,而是先深呼吸了一口气,将自己的精气神都调整到了最佳的状态之后,这才沾染墨水,准备写字。
书法本身就是一件极其需要精气神的东西,自己的精气神不在状态,那么写出来的字迹,也就不会带有精气神,这一点,是非常关键的。
叶枫低头,手中挥洒笔墨,一笔一划,开始写“尽人事,听天命”这六个字。
他写的时候,唐菡就在一旁手臂撑着脑袋看他,目光有些别样的色彩。
那目光里,就好像有点儿异样。
以前的叶枫在唐菡看来,是挺逗比的一个人,无耻却不让人反感,厚脸皮到了能够让人无可奈何的地步,网络作协的事情,让唐菡认识到了叶枫的正经,对这个行业的一种热情和严肃,而现在呢,正在书法的叶枫,让唐菡看到了一丝认真,专注。
有句话说的挺好,男人专注的时候是最帅的,这句话放在什么年纪都是一样,不然的话,苏格拉底也不会因为专注在年老的时候还娶到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
而现在的叶枫,无疑是有美丽的,这一点,从唐菡的眼神里就能看的出来。
唐菡就在一边这么看着叶枫,也不打扰他,目光里颇为感兴趣。
叶枫则依旧专注的书法。
两分钟后,一份以正楷写就的“尽人事,听天命”四个大字,便出现在了叶枫和唐菡眼前。
叶枫放下毛笔,叹了口气。
还是心不够静,写出来的字迹少了一种东西,没有完全将自己心里想要表达的东西写出来。
唐菡却喜欢的紧,推开叶枫,自己坐在宣纸前仔细的看了起来,一边看还一边啧啧道:“枫子,你这字写的还真是好啊,我就没这本事。”
叶枫摇头道:“还是没写出来自己想要的,有点儿不满意。”
唐菡好看的白了他一眼,道:“得了吧你就,我要是能写出来这么好看的字,我早就烧高香了。说起来也真是让人惊叹啊,你怎么就会这么多本事呢?写书也行,书法也行,还会唱歌,你说说,你还会什么直接说出来吧,免得以后我惊讶的不行。”
叶枫哈哈一笑,心情的紧张总算是好了不少,调笑道:“菡姐,你这可不行啊,一般来说,女人对男人开始好奇,那就很容易爱上这个男人,我说,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唐菡“呸”了一声,道:“得了吧你就,还男人呢,我看你也就是个小弟弟,我找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能看的上你?”
叶枫不要脸的凑前,道:“不是这个说法啊菡姐,你看,我长的也不差吧,又会唱歌,又会写书,书法也不错,哪一点儿差了啊?”
“行啊。”唐菡忽然妩媚一笑,也凑到叶枫跟前,两人的脸对着脸,距离相当之近,就连彼此呼吸的热气都能感觉的到,然后她道:“你要是能甩了那个秦诗,我立马就和你好,怎么样,有胆子没?”
叶枫苦笑起来:“那还是算了吧。”
唐菡一把推开叶枫,嘴角露出一抹笑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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