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紫色的怪虫冲过来的一刹那,林凡纵身向旁边一闪。
怪虫从林凡身边掠过,而在这一瞬间,林凡看到怪虫身上有一只锋利的尾针。
林凡刚刚闪过,那怪虫转了个弯儿,再次向林凡发动攻击。
林凡在此纵身一跃,怪虫再次扑空。
一人一虫开始玩起了追逐游戏,林凡的动作快,怪虫的动作更快,这玩意儿也不知道是怎么变出来的,林凡对它感到非常戒惧。
怪虫再次扑过来,林凡抄起床单向它罩过去,床单罩在怪虫身上的一刹那,突然升腾起一股紫色的火焰,刹那间将床单烧的一干二净,甚至一点灰都没有剩下。
就在林凡一愣的刹那之间,紫焰怪虫刹那间飞到近前,林凡挥手一抓,将其抓入手中,而于此同时,紫焰怪虫的的尾针刺入林凡的手臂。林凡用力一捏,紫焰虫顿时别捏的粉碎,一股紫色的液体流出,刹那间燃烧起来。
林凡知道这种紫色的火焰厉害,因此举着自己的手不敢乱碰任何东西。皮肉传来一阵烧灼的感觉,血液似乎都要沸腾起来,林凡的汗水瞬间滚滚而下。
五秒钟之后,紫色的火焰熄灭。
林凡走到窗台前面,伸手将那一株紫色的怪花拔了下来,随即一股烈酒的气味传来,原来这花的确是被烈酒浇灌长大的。花离开泥土,瞬间枯萎,变成黑漆漆像一个焦炭的东西。
林凡找到酒店的保安,把楼内的监控录像调了出来,找到白衣女孩儿将紫焰怪花送给丽莎,并让她放在房间的画面,随即打开手机定位系统,确定丽莎的位置。不一会儿,手机定位成功。林凡飞快的跑出酒店,然后驾车直奔定位地点而去。
从路奥斯的帝国酒店出来,一直像桑迪小镇方向驶去。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那里有一片小树林,丽莎手机的定位地点就在那里。
林凡猛的一转弯,把车开进了小树林,走了大约100多米,看到一个身穿青衣道袍的小道士,站在一棵大树下面,正低着头盯着一个很大的玻璃罐子。
“鬼蜈蚣”在玻璃罐子中游走,但瓶口被封上,它怎么也无法从中逃脱出来。
林凡刹车停下,推开车门走了出来。
那小道士这才抬起头来,转身笑眯眯的看着林凡,并对林凡竖了竖大拇指。这小道士的容貌白皙秀丽,显然就是之前碰到的那个白衣女孩儿,此时双眼灵动,目光清澈,又哪里像个傻子了?他不但男扮女装,而且还装疯卖傻,竟然连林凡都骗过了,实在是本事很大。
林凡暗骂自己“蠢猪”,竟然没有察觉到自己身边来了一个间隙。而在这一刻,他瞬间明白,这个小道士一定就是水银组织最后一个未曾露出过痕迹的堂主。
“林凡,你真的很不错,就连紫焰虫都无法烧死你!看来你的确就是我需要的那个人!”
小道士抱着肩膀上下打量着林凡,不停的点头啧啧称赞,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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