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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街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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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魁梧大汉果然来者不善,不是那几个随从可以比拟的,与刘勤拳来脚往,转眼数十回合过去,依然不分胜负。不过,魁梧大汉已经额头见汗,刘勤仍然气定神闲,内行人都知道,再战下去,魁梧大汉必败。

    当然,刘勤要取胜也不是那么容易,必得使出全力。这时,他的火气已经消了,理智恢复,心下暗想,这一战分出胜负也没有什么好处,不如给彼此留个情面。

    他猛攻一手,乘魁梧大汉回防之时,退出战圈道:“这位好汉功夫精深,小的不是对手!”

    “哈哈,刘兄弟过谦了,无须给我留颜面,再战下去,我必败无疑!刘兄弟如此好身手,怎么不去投军?不瞒刘兄弟,我叫潘波,在总督衙门任巡防军统制,刘兄来我巡防军如何?”魁梧大汉大笑着,上前拱手道。

    参军?刘勤两世为人,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前一世,他只想毕业后找个好单位,混到一个部门头头就满足了;这一世,还来不及想事业问题,他才刚混个饱肚子。他脸上满是歉意,躬身说道:“小的不知大人当面,多有冒犯,还请恕罪!小的多谢大人赏识,只是家中实在脱不开身,这...”

    魁梧大汉见刘勤面现为难之色,就知道他不愿参军,忙笑道:“人各有志,无妨!刘兄,我告辞了,随时欢迎你来巡防军!”

    “小的记下了,小的恭送大人!”刘勤恭敬地把潘波送到门口。

    说来这番遇合也有原因,原来潘波曾经几次奉命围剿刀疤赵无果,这次听说刀疤赵竟然死在一个伙计手里,甚是好奇,就动了一看究竟的念头。在他想来,这个斩杀刀疤赵的刘勤不是彪形大汉,也当是孔武有力的壮士,想不到是位书生模样的年轻后生。因此,他才激刘勤出手,试试他的身手,结果自然又是大出意料。

    庆功宴一直闹到未时已尽才结束,这次庆功宴上,刘勤与总督衙门巡防军统制潘波的比斗,迅速传扬开来,成为街头巷尾人们茶余饭后的焦点。人们在庆贺悍匪刀疤赵伏法之余,也在津津乐道刘勤的传奇,以及与他有关的天朝故事,再次登上流言榜头条。

    刘勤和何元从知县衙门大院出来,首先去了趟医馆,他毕竟有伤在身,一场激烈的比斗,右肩的伤口又裂开了,血迹都渗透了外衫。回到洪府时,已是申时将尽了。

    刘勤在庆功宴上的事迹,早已传到洪府。若说杀死刀疤赵还有侥幸的成分,与巡防军统制战平,却是实踏实的硬功夫。因此,赢得了洪府所有下人的尊敬,专门伺候他的小厮洪福,也好像变得更加勤快了,没事总在左右管事长管事短的讨好着。

    洪秀娘自从进府第一天欢迎晚宴后,一直没有再出现,她的贴身使女画儿倒来过不少回,刘勤从县衙大院回来不久,她就奉命送来了一盒金疮药。画儿自从与刘勤混熟以后,来小跨院的频率更高了,每天一次是必不可少的,也不知真奉命还是咋的,反正她每次来都能找到理由。

    而且,小丫头看刘勤的眼神,越来越异样。刘勤前一世就光彩夺目,曾经惹得多少班花、系花、校花的异样眼神,他对画儿的心思自然非常清楚。但他与生俱来对女人,特别是漂亮女人,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理,对画儿暗送的“菠菜”,也就熟视无睹。

    小跨院会客厅右侧有个书房,里面除了几本经史子集,还有一本诗词集。刘勤偶尔翻了翻,竖排线装本,看起来很不习惯。不过,他发现了一件奇事,诗词集里收录有唐以前的名家作品,但唐朝以后的,他熟悉的名家一个也没有。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时空轨迹在唐朝以后发生了变化,既然两宋的名家没有出现,大朱朝应该就是在唐后乱世中崛起的一个朝代,取代了原来历史的宋朝。

    知道了历史发展脉络,对刘勤来说,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自从他第一听到“大朱朝”这个陌生的名称,他就知道已经来到了另一个时空,庆幸的是,还是他熟悉的民族熟悉的土地。

    不知不觉三天过去了,刘勤的右肩伤口已经结疤,既然洪秀娘给他放了假,他也不好冒然去店铺里揽事做。三天来,他哪也没有去,都是洪府内转悠,洪府除了后院内宅,他差不多都弄熟悉了。何元每天早出晚归的,很难遇到,陪伴在身边的只有洪福。刘勤从洪福口中,对洪家产业也弄清楚了,洪家在府城有一个酒庄,两个铺面。

    府城洪家酒庄里还有一个酒坊,比洪家铺子那个酒坊规模还要大一些,不过,好酒还是在洪家铺子酒坊酿造的。刘勤想想也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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