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情况啊?
禾旷之前查到的专利申请说明里,并没有这种还需要进一步提交材料证明的流程啊。
禾旷连忙让233帮忙查下是什么情况。
“主人,这个‘重大技术突破’技术的鉴定流程,确实没有明文写在专利申请流程里呢。
不过我查了很多资料,判断这应该是一个类似‘潜规则’的条款。
就是当申请的专利技术,被负责审核的专家中的多数人认定属于无法简单判断效果,但又潜在价值巨大时,就会发起的需要召开一个‘专利技术听证会’的复审流程。
这种流程往往很多年都不会发起一次,一般都是大型研究所、科研机构有重大技术突破时,才发起的。
您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这个专利,会被要求复审,好像这几十年来都是第一次呢。”
“这,看来我还是低估了系统大神提供的技术的先进性啊……”
233忙安慰禾旷:“不过主人,您现在是完全实现了用现有的科技技术原理和工具制造那个‘能源转换器’啊。
而系统大神之前测评过,如果当初把制造图纸交给这个时代的熟练技术工程师,三年左右,他们就可以吃透这个制造技术,完成成品的。
所以说,这个技术并不是非常先进的,绝对没有超过这个时代的科学水平的呢!”
“呵呵,为今之计只有硬抗了。当初我买图纸的自珍谷黑市,你确认是安全的吧?”
“当然,为了确保安全,我找系统大神亲自扫尾的呢!”233自信满满的回答到。
“那就行。
反正从自珍谷买到什么神奇技术的故事,也不是天方夜谭了,就当我是瞎猫碰到死耗子了。
233来帮我整理下,按这个通知书的要求,把专利署需要的进一步资料都发上去。
耗损试验的时间数据不要写长了,就按试验了一个月的数据填。”
“好的,主人。”
慎重起见,禾旷又让233帮忙分析了几个未公开的“专利技术听证会”的详细资料。
基本确认能去审核专利技术的一般都是行业高手,他们审核的焦点也往往是专利技术本身,而不是技术是怎么来的。
于是禾旷安心的继续等专利署的审核。
又过了两天,禾旷再次收到了一份来自专利申请署的通知。
这次通知是告诉禾旷,他的专利申请已经初步通过认证了,确认其技术具有独创性和理论前瞻性,但“能量转换器”这种设备实际应用面很广,禾旷申请的专利技术能否实际达到他描述的效果,还不能直接得到认证。
因此,专利申请署建议禾旷提交一台“能量转换器”实物,到专利申请署指定的认证机构,去实际测试验证一下。
按禾旷的理解,这个通知的潜台词就是如果禾旷不去做实物认证的话,他的专项申请就可能不会通过,或者说被有保留的,只通过理论创新方面的认证。
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禾旷按照通知书里的说明,向专利申请署的工作人员发起了通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