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坦白说,风晴雨的构思方向并没有错,这样的成熟套路,放在这个小说体系尚不发达的时代,只要文笔不是太拉胯,能够火起来的概率极大。、
然而一想到舔狗男主的原型是自己,钟文却莫名感觉浑身别扭,比生了痔疮还要难受百倍。
老子现在好歹是天下知名的人物。
你这书里的宗主门派之中全是女人,还那么英俊潇洒,无所不能,简直和我一般完美,连名字都一毛一样,就是瞎子看了,也能猜到原型是我。
这书要是出版了,老子的形象那还不给毁得一干二净?
脑残舔狗的人设一旦立住,从今往后还怎么出去见人?
不行,绝对不行!
一定要劝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钟文主意已定,正要开口劝阻,却见风晴雨双颊生晕,吹弹可破的脸蛋上散发出兴奋的光芒,忽然大声说道:“越想越觉得这个构思好,简直完美,我现在文思泉涌,脑子里不断有剧情冒出来,不行,这样好的状态,决不能浪费了,我这就去写下来!”
说罢,也不等钟文回答,她的曼妙娇躯已经“倏”地消失在了原地,速度之快,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
不要啊!
再见了!
我的盛世威名!
我的光辉形象!
盯着眼前空荡荡的山林,钟文当真是欲哭无泪,深恨自己当初为了在风晴雨面前装逼,没有管住嘴,将网文小说的精髓倾囊相授,如今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罢了,她一个姑娘家人生地不熟的,好不容易有了些热情,爱咋咋地罢!
我堂堂世外高人,又何必在乎虚名?
他擦了擦有些湿润的眼角,努力克制住没让自己去追风晴雨,而是转过头去,唉声叹气地捡起一件灵器,重新投入到热火朝天的作业之中。
打那以后,风晴雨便始终将自己关在飘花宫内,埋头奋笔疾书,半步都不离开房间,再也没有提着篮子前来探望过他。
……
“成了!”
两天之后,钟文长出了一口气,望着眼前莹光闪耀,灵气充裕,里头摆满了各种极品灵药的繁复大阵,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此时的他已经七天七夜没有睡过哪怕一时半刻,就算是寻常的灵尊修炼者,也难以承受这样高强度的劳作。
总算他体质惊人,虽然耗费了不少心力,却还不至于伤及根本。
根据《日月升华经》记载,想要让一名入道灵尊成功突破圣人境界,需要用到海量的高等级灵药。
墨迪笙之所以会屠灭药塔和丹阁,正是为了凑齐数量惊人的灵药。
钟文手头自然不可能一下子筹集到这等数量的灵药,好在药王谷中的每一株药材,都被尹宁儿养植得年份惊人,动不动就是十万年,数十万年,甚至偶尔还有百万年神药的出现,倒也勉强能够用质量来弥补数量上的差距。
然而当真要让上官君怡等人进入阵中,钟文却忽然犹豫了起来。
望着阵内灵药所散发出来的浓郁雾气,遍布阵中的二百多种各类灵器以及一大堆闪闪发光的灵晶核,他总感觉这事儿有那么些不靠谱。
在飘花宫弟子进去之前,要不要先找个人来当小白鼠,测试一下阵法的安全性?
舍不得让漂亮妹子冒险,钟文脑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这样一个念头。
该找谁呢?
郑齐元?李青?我那几个傻徒弟?
一想到和这几人都还算有些交情,他不禁犹豫了起来。
无数道人影在脑海中一一闪过,过了片刻钟文忽然眼睛一亮,猛地拍了拍脑袋:“有了!”
话音未落,他脚下龙影盘旋,整个人渐渐消失在了原地。
……
“成了!”
几乎就在同一时刻,风晴雨将笔随手一掷,举起眼前厚厚的手稿,脸上流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书稿的封面上,写着七个娟秀的大字:
霸!道!宗!主!爱!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