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不“爱”我了。
以前界主离舍都爱拿这跟她开玩笑的,现在倒好,直接冷酷残忍无比地叫她赶紧了却。殷流采一口长气才叹到一半,忍不住又笑出声来:“好好好,您说了算。”
不管是一点,还是很多点,喜欢都要令人欢喜才对,至少殷流采现在就没法犯什么惆怅。能喜欢人,能被喜欢,都是好事啊,至少对殷流采来说是的。哪怕,她直到现在仍然认为,铭心刻骨的爱恋,不如一口美味佳肴,但……
但什么?殷流采摇头不去想,她今天已经直视过自己的内心了,不愿望去想的,那就不想好了,人不要活太深刻,留点惊喜也好,惊吓也罢,难得糊涂嘛。
“殷流采,能伴你长生的人,不会是我。”
殷流采:“界主,我是个不求天长地久的人,再说了,让我暗搓搓喜欢一下又不会少块肉,我也不会要求你怎么着。真是的,一点幻想的余地都不给留,还说我是你最疼爱的下属呢。”
“至多千年,少不三五百年,我便飞升上界,届时,你至多不过出窍期,离飞升天长日远。”
殷流采:想得真久远。
“你放心,我对你的喜欢,没准就三五年。就像我特别钟爱的一条裙子,没买到的时候,喜欢得觉得那条裙子就是我的本命战袍。买到手后,确实很长时间都爱那条裙子爱得死去活来,挂在衣橱里都觉得它格外迷人,没隔两年,我就找到了另一条更加钟爱裙子,之前那件就被束之高阁啦。”殷流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有长性的人,唯一坚持做的事,穿越前是读书,穿越后是修道。
界主离舍完全没被这句话安慰到,反而有点想揍他这天真下属一顿,这么傻没被打死,还能活蹦乱跳张嘴气人,绝对是他心慈手软护着她:“应当已不止三五年吧。”
殷流采:从前是殷十三,现在才是我,殷十三也不是个有长性的好么,到五岭峰后就喜欢上别人了呀。旧情人要不是大老板,要不是旧日恩情深重,搁殷十三那脾气,估计早就不再耐烦搭理。
“那就三五十年,若是凡人,三五十年的喜欢就是一生白头偕老的厮守。”
界主离舍没再说什么,旁边邻家传来叫唤声,喊殷流采去提饭菜。界主离舍一挑眉,殷流采就跑出门去,跑到门外时,停下来,捂住胸口,乱跳的一颗心,蹦哒得那样明显,明显到仿佛要跳出胸腔。血往脸上涌,即使不照镜子,殷流采也能感觉出来,她的面颊必定已染上彤云。
原来,不是不会脸红心跳,而是反应太迟钝。
殷流采一转念,又有点费琢磨:“我喜欢他什么,好像没什么是我喜欢的啊,诶,喜欢这种事,真是没点道理可讲的。”
即使重伤在身,仍然耳聪目明的界主离舍:……
背人说话都不会,这样的下属怎么能要。
#这样不合格的倾慕者,我是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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