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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神秘黄金头颅 耿王之死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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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世界的未来。因此,他们从来不避祸,永远都是任性而为。

    耶稣基督是这样的人,因此被钉在十字架上。

    佛祖是这样的人,当年被一刀刀的割肉剔骨。

    孔子也是这样的人,因此才有沦落为丧家之犬的经历。

    只有,老子不是这样的人,他无心做圣人,也不想为真理和愚昧无知的世人较真。

    因此,才扔下五千字儿的《道德经》,让世人自己给自己较真。他则骑着青牛溜到天上做逍遥快活的神仙去了。

    惹得一大群羡慕他的世人,几千年来学他当隐士,炼丹修仙,至今不绝。

    刘伯温写下了一千九百一十二字的《烧饼歌》却没有像祖师爷老子那样溜走,而是准备像圣人一样承担责任。

    这,就是圣人和神仙的区别。

    希望江山万年永固的朱元璋,大概是看到了《烧饼歌》,心头被刘伯温狠狠地扎了一刀。

    万岁,根本就活不了一万岁,连一百岁也活不了。

    万岁,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能活一万岁。

    但,你就是不能当着万岁的面,明说万岁不能活一万岁。

    刘伯温偏偏不识时务地说了。

    圣人懂得,该来的终究要来,逃也逃不掉。

    因为,皇帝已经想杀他了。

    杀人总要有个借口,特别是像刘伯温这种人,皇帝也是不敢随便杀的。

    命运对刘伯温已经很宽容,很照顾。

    大臣们讨厌他,皇帝不信任他,而他却依然还活着,那绝对是一个奇迹。

    他本来是应该珍惜这个奇迹的!

    但,他向这个奇迹摇了摇头。

    向命运说了一声:“no”!

    他活着不是为了苟且偷生,他活着是为了完成,上天赋予的保国安民的神圣使命。

    天作孽,尚可违。

    自作孽,不可活。

    圣人也不能违背这个规律。

    一个忧国忧民的圣人。总会,为国为民作一些“孽”。这是一个圣人的道义准则,“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是傻,而是圣。

    无论刘伯温是圣人还是俗人,在政治面前都一律平等:隐而不退,必遭其祸。

    当时瓯、闽间有一条狭长的地域叫谈洋,该地区是盐贩、盗贼聚集的地方。

    让朱元璋彻底下了杀刘伯温决心的方国珍,便是从这里起兵反叛的。

    方国珍这个人很不简单,和陈胜吴广有得一拼,在历史上也有浓墨重彩的一笔。

    他,和朱元璋为同一时期的起义领袖。

    但,他却是个胸无大志的人。

    元末最早先降元,后降明。

    朱元璋讨厌他的为人,怜惜他的雄才。

    因为,朱元璋起兵的时候,就是以方国珍为榜样的!

    他是第一个带头起兵反对元朝的人!他造反的时候,朱元璋还没有混出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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