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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倒卖点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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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思蒙觉得他既然遇到了能让人穿越时空的时麦麦,这是几十亿人想求?33??求不到的机遇,这事老天爷让他给碰上了,那他要是不利用利用时麦麦这个技能他都对不起他自己。

    孔思蒙知道能自由的穿越时空就可以干很多能赚钱的事情,比如做个倒买倒卖的商人就很合适,不管怎么说都比在现代只会拼命干活要好的多。

    孔思蒙早就明白了,在现在这个社会,以他的能力,再怎么努力打拼最后也就是一个普通公司的总经理,倒不如趁着这次机会当个个体小老板也不错,说不定他就能靠着这个发家了呢?而且看起来可能性很大。

    但是卖什么合适呢?首先是目标人群的定位,在现代商家最喜欢的客户是年轻女人和小孩子,这些人有钱并且容易在冲动之下将钱花出去,但是在古代女人地位低下,可能根本没有消费能力,孔思蒙只好打消他原本想要将现代的女性内衣弄过去卖的想法。

    那剩下的只能定位高端消费人群了,王公大臣什么的,但是孔思蒙作为一个外人又没有渠道认识他们,不过这个孔思蒙以后可以再考虑,毕竟他以前从没想过会认识到何抚墨这种高层次的人。

    然后就是选择卖什么东西了,首先这个东西前期投资不能太大,因为孔思蒙没有多少钱。

    按照衣食住行算,卖衣服先否决了,住的话孔思蒙也不可能回去搞房地产,行的话孔思蒙同样不能搞出租车公司,这些麻烦又容易亏钱。

    只有食这方面可以再考虑考虑了,毕竟民以食为天,而且现代的食物对比古代是品种多又好吃,最主要的是便宜,现在孔思蒙就是拿包方便面过去都能卖到天价。

    孔思蒙心想:反正那些速食食品是比较合适带到古代去卖的,至少不会亏钱,一会就跟时麦麦说说,看她有没有意见,如果没有就这么定了,人这一辈子总得试着干点什么。

    孔思蒙正想到时麦麦时麦麦就叫他出去吃饭了。

    孔思蒙出去的时候饭桌上已经放了一盘令人垂涎三尺的红烧排骨了,而时麦麦正在给孔思蒙盛饭。

    孔思蒙闻到红烧排骨的香味食欲大开,连忙走到饭桌边上坐下,边接过时麦麦递过来的碗筷边问:“麦麦,如果我来回的借助你的力量穿越时空的话会不会对你的或者是对我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

    时麦麦也坐了下来,回答道:“我不知道,因为我只是首批被开发出来的试验品,我是为蒙星人开发的,你身为人类,我想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影响吧,至于什么影响这是个未知数。怎么?你有什么想法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弄点现代的东西卖到古代去,这样我可以将在古代赚的金银拿到到这边卖掉然后开个小公司什么的。”

    孔思蒙夹起一块红烧排骨,油而不腻,色香味浓,可以说完全比得上专业的厨师做出来的菜了,孔思蒙没想到时麦麦做菜不但快还特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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